回顧年初在海南博鰲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京東金融CEO陳生強在“金融科技(FinTech):科技,還是金融?”分論壇上的講話,可以更好理解金融科技與金融機構兩者的共同目的與內在關系。
金融科技的一大作用是為金融機構服務的,所以二者之間談不上沖突,也談不上對立。
陳生強認為,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是一個渠道的拓展,而金融科技是一個技術上面的革命。“以往大家都在說互聯網金融的時候,都是在用互聯網作為一個銷售渠道賣金融的產品。而金融科技實際上是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甚至用區塊鏈等一系列的技術,實際上是去設計產品,設計金融產品。”
他表示,金融科技不單純只是一個渠道的概念,渠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通過金融科技把以前做不了的事情能夠做了,或者以前做起來成本很高的項目,類似于像普惠的一些項目,傳統的方式很難去實現,而金融科技實際上是可以幫助去實現的。”
而金融科技跟科技金融到底有什么區別呢?陳生強認為,金融科技是為了金融機構去服務的,而科技金融更多的是用科技的手段為自己去做業務,例如說銀行的電子銀行部,可能更多是科技金融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