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央行《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以下簡稱《支付規范》)正式開始實施。意味著,條碼支付規范化時代到來。
但是《支付規范》的實施是否會對移動支付機構、商家和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靜態條碼支付每日限額500元”這一條規定,是否意味著,在某種情況下會無法滿足消費者消費支付需求?
《支付規范》內容回顧
為規范條碼(二維碼)支付業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促進移動支付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央行于2017年12月27日發布了《支付規范》。
《支付規范》主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支付業務進行規范管理,主要措施有:強調業務資質要求;重申清算管理要求;要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規范條碼生成和受理和加強商戶管理和風險管理。
其中對商家、消費者最切身影響的莫過于“規范條碼生成和受理”。
在這項措施中,要求銀行、支付機構對條碼支付風險防范能力進行分級,即對消費者使用條碼支付付款的交易限額進行管理,限額多少取決于風險防范能力。
風險防范能力分級如下:
1、使用動態條碼進行支付風險防范能力分級:
2、使用靜態條碼進行支付的,風險防范能力為D級,無論使用何種交易驗證方式,同一客戶單個銀行賬戶或所有支付賬戶、快捷支付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
《支付規范》除了對支付限額進行管理,還對銀行、支付機構拓展條碼支付特約商戶進行管理,主要是對特約商家收款行為的管理。
加強對條碼支付特約商戶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排除風險商戶,防范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條碼支付業務隱藏木馬病毒、進行洗錢、欺詐等犯罪活動,更好地維護條碼支付業務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
《支付規范》從條碼支付特約商戶拓展、特約商戶審批、特約商戶信息留存及管理、黑名單管理、實體商戶屬地化管理、外包業務管理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的管理要求。
同時,對小微商戶規定,以同一個身份證件在同一家收單機構辦理的全部小微商戶基于信用卡的條碼支付收款金額日累計不超過1000元、月累計不超過1萬元,但受理基于借記卡的條碼支付不受收款額度的限制。
“條碼支付限額”對消費支付有何影響
《支付規范》一出,外界就紛紛對《支付規范》進行解讀與分析,最大的區別就是對動態條碼和靜態條碼的解讀,這個解讀一旦有偏差,必定影響對“條碼支付限額”的解讀。
要想弄明白“條碼支付限額”對消費支付有何影響,就得先清楚什么是動態條碼和靜態條碼。
外界,特別是媒體,基本通過支付方式來解讀動靜態條碼,某媒體解讀如下:
這個解讀舉例,很清晰,通俗易懂,但是這個理解是有偏差的。
所謂動態條碼和靜態條碼的區分,其實是根據客戶自身二維碼所具有的風險防范能力進行分類。
若個人二維碼只設置了靜態密碼,那就屬于靜態條碼;若除靜態密碼還設置了指紋等其他交易驗證,就屬于動態條碼。
那靜態二維碼能否提升為動態二維碼?可以。
主要看你二維碼所屬銀行或支付機構有沒有可以提供數字證明或電子簽名等資質,或者提供生物特征識別(如指紋等)這些功能,如果有,你只要添加其中一項,你的二維碼就可以提升為動態條碼。
對于“條碼支付限額”對消費支付有多大影響,那接下來就應該可以更好的理解了。
條碼支付的快捷方便,使其幾乎滲透到人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出門不帶現金,消費掃碼,這種消費行為,已成為會用條碼支付的人們的生活習慣。“條碼支付限額”,直接關系著消費者的出行消費。
“靜態條碼每天限額500元”,這聽起來使人感到恐慌,實際呢?
其實,現在很多消費者或個體戶商家使用的微信、支付寶二維碼支付,基本是“靜態條碼支付”,所以這個限額肯定會對一些經常需要大額度消費的人產生影響。
但這條限制也是保護消費者。
靜態條碼易被篡改或變造,易攜帶木馬或病毒,真偽難辨,導致支付風險較高。而《支付規范》通過風險防范能力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使用靜態條碼,并鼓勵使用風險防范能力較高的收款掃碼方式。之前,像共享單車上的二維碼被犯罪分子用其他二維碼惡意覆蓋,導致租賃者經濟損失的案列不乏少數。
只要提高自己的二維碼安全系數,提升到動態條碼級別,那這條單日限額500元就與你無關了。
“靜態條碼每天限額500元”,更多影響到的,也只是對哪些缺乏安全意識的消費者。
“收款額度限額”對商家收款有何影響
同樣,理解“收款額度限額”,先來理解什么是特約商戶。
在條碼支付還沒開始時,人們是通過現金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如今,條碼支付橫生,商家收款也變得便捷,但是開通直接收付款通道必須有支付牌照,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只能接入有牌照的第三方機構。而這些商家對第三方機構來說就是特約商戶。
特約商戶又分網絡特約商戶和實體特約商戶(即小微商戶)。而“收款額度限額”只約束小微商家,那這限額究竟對小微商家有多大影響呢?
對于“收款額度限額”,某媒體對小微商家收款受限的解讀如下:
小攤販受到“收款額度限額”的影響不大是事實,但小微商家基本不受影響是因為這個限額只是對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支付時才有效,而受理基于借記卡的條碼支付不受收款額度的限制。
《支付規范》規定,銀行、支付機構應當結合小微商戶風險等級動態調整交易卡種、交易限額、結算周期等,強化對小微商戶的交易監測。
而“收款額度限額”是為了防范套現等交易風險。
《支付規范》對支付機構有何影響
本《支付規范》主要是對銀行及支付機構做出的管理要求,以保證條碼支付業務的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
央行表示,條碼支付業務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條碼支付在降低商戶準入門檻的同時,加劇收單市場亂象。
2、條碼支付在促進移動支付普及發展的同時,出現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現象。
3、條碼支付借助開放互聯網和非專業設備進行交易處理,帶來一定的技術風險。
而本次《支付規范》的實施,對于第三方機構則是大洗牌。
某媒體報道稱,市場人士認為,在市場上除了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少數支付巨頭外,還有很多從事聚合支付等相關支付業務的服務提供商,這種高風險的混業經營模式將會得到進一步規范,未來互金類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無限制擴張的局面將徹底終結。
其實,《支付規范》規定銀行、支付機構根據風險防范能力的分級,對個人客戶的條碼支付業務進行限額管理,同時也是規范這些機構的體現,督促這些機構加強支付工具的安全系數,增強風控,提高自身資質,淘汰哪些無資質,安全系數不達標的機構。
支付市場越來越規范,也將很多支付機構拒之門外,如此的話,會不會出現支付巨頭壟斷市場,從而形成數據寡頭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