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FBI大戰解密iPhone
北京時間3月18日消息,據《紐約時報》網絡版報道,即使FBI(美國聯邦調查局)能通過法院迫使蘋果幫助解密一部iPhone,它也可能遭遇另外一個障礙:蘋果工程師。
蘋果員工已經在討論被迫幫助FBI時的應對之策。據多名蘋果現任及前任員工稱,部分員工表示他們將拒絕接受協助FBI解密iPhone的工作,另有部分員工則表示,寧肯辭去在蘋果的高薪職位,也不會破壞他們自己開發軟件的安全性。
受訪者中包含參與移動產品和安全技術開發的蘋果工程師,以及前安全工程師和高管。工程師可能的抵制提高了FBI強迫蘋果幫助解密恐怖襲擊嫌犯所用iPhone的難度。
它還直接表達了蘋果之前在法庭文件中陳述的觀點:通過要求一家企業命令員工做他們不愿意做的事,政府破壞了言論自由。蘋果律師在向美國加州中部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寫道,“這樣的要求,從根本上冒犯了蘋果核心原則,對蘋果及其工程師的自主權構成嚴重威脅。”
員工的擔憂是外界了解蘋果企業文化的一個窗口:它仍然秉承了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n P. Jobs)和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的反政府精神。曾在蘋果擔任技術經理的風險投資家吉恩-路易斯·加斯(Jean-Louis Gassée)說,“這是一種獨立文化和反抗文化。政府要強迫這些工程師做他們不愿意做的事,難度極大。”
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上個月在發送給客戶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為iPhone開發保密技術的工程師,被要求削弱這些技術和降低用戶的安全性。”
蘋果未就此置評。
丟掉飯碗對需求很高的安全工程師影響不大,事實上,他們可能是其他科技公司眼中的“香餑餑”。創業公司Fastly首席安全官、蘋果安全和隱私部門前高級產品經理溫道·施奈德(Window Snyder)說,“如果有人試圖強迫他們從事不符合其價值觀的工作,他們可以在其他公司找到更好的職位。”
滿足FBI要求蘋果需成立專門團隊
蘋果上個月在向法庭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滿足政府的要求需要6-10名工程師工作1個月。但是,由于蘋果各部門之間相互比較獨立,如果主要員工不配合,開發蘋果稱之為“GovtOS”的難度要大得多。
在蘋果內部,各團隊之間基本上不存在合作,例如,硬件工程師和軟件工程師通常在不同辦公室工作。在發布產品前夕,不同團隊的主要成員才集中起來,完成一些收尾工作,例如修正缺陷、檢查安全性、對軟件外觀和功能進行“潤色”。
開發FBI所要求的軟件需要一個相似的過程。蘋果目前沒有這樣的團隊,在“窮盡”各種法律選項前,蘋果不大可能成立這樣的團隊。
除離職外,員工還有其他方法抵制為FBI開發軟件,例如缺勤。當然,現在這只是“紙上談兵”,員工還需要相當長時間才會面臨這種抉擇。
員工抵制可能使FBI與蘋果的法律大戰面臨更多不確定性。前聯邦檢察官約瑟夫·德馬科(Joseph DeMarco)說,“如果有能力開發FBI要求軟件的蘋果員工全部離職,蘋果會向法庭表明這一情況,它也將無法執行法庭裁決。出現這種情況,法庭很可能會裁定蘋果蔑視法庭。”但一名業內專家稱,如果認定蘋果不積極執行裁決,法庭會按天對蘋果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