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電子商務現在看似強大,但經不起折騰”,在昨日舉辦的2017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律與發展研究基地年會上,國家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提到如何看待現在的電子商務巨頭問題,認為要按照審慎監管、包容式監管的原則來處理相關問題。
國家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
如何看待現在的電商巨頭?
電商看似強大但經不起折騰
國家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在會上披露了一組數字:2016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26萬億元,同比增長19.8%,是2013年的2.5倍,年均增長36%。
“隨著中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電子商務的規制和立法問題,目的在于讓電子商務更加健康,更好的促進經濟社會穩步發展”,楊紅燦指出,我國電商在迅速擴張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何正確看待和認識這些問題、處理這些問題,對于電子商務的發展將起到很大影響。
楊紅燦認為,電子商務的發展符合新發展理念的要求,是很好的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有效工具,所以應當大力發展。
對電子商務如何監管?他提到,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通知明確指出,為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的趨勢,圍繞鼓勵創新、促進創業、探索科學高效的監管機制和方式方法,要實行包容式監管,堅持審慎監管,改革傳統監管方式。
楊紅燦尤其強調了互聯網思維和全球化視野,這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要求。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市場監管理念、監管模式已經成為影響國家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因素,因此監管要與我國經濟發展全球化趨勢相適應,提高我國在全球治理中制度性話語權,用國際視野審視市場規則的制定和市場監管執法的效應。
如何看待現在的電子商務巨頭?對此目前電子商務界有很多人有不同的爭議。楊紅燦這個問題提出來,認為最好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國務院出臺文件的要求對電子商務進行監管,這樣在認識上就比較一致,就不會出現混亂。
“要不然我們的電子商務現在看似強大,但經不起折騰”,楊紅燦提出,要按照中央領導的要求不折騰,按照審慎監管、包容式監管的原則,就能比較好地處理相關問題。
電子商務法何時出臺?
盡快出臺提供中國智慧和方案
各方人士對《電子商務法》提出建議
2016年12月15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電子商務法起草領導小組組長呂祖善代表起草工作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電子商務法草案的說明。目前草案已經過了二審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談及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價值取向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曹守曄認為,涉及到電子商務經營者或平臺跟消費者及其他主體時,適當向消費者傾斜是應該的,但作為一部法律要科學立法、符合司法規律,要平等保護電子商務法律關系各方面的權益,一方面保護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是“電商的促進法”。
曹守曄指出,從立法上來說,電子商務法應該是人民的法,從法院立場來看,如果有了案件,法院是居中裁判,通過這部法律保護參與電子商務關系有當事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包括人格權、知識產權、數據權。
全國人大財經委研究室副主任施禹之
全國人大財經委研究室副主任施禹之在會上用8個字回應了外界對電子商務法立法的關切:“良法、管用、盡快出臺”。
一般法律草案要經過三次審議后出臺,電子商務法何時三審?施禹之表示不知道,但希望能夠在不久的將來盡快出臺,因為這是電子商務發展領域綜合性、基礎性的法律,既是一部促進法,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也是一部保障法,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或者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電子商務要想走在世界前列,中國電子商務立法也要走在世界前列”,施禹之指出,現在中國越來越接近世界舞臺中央,要更多參與和主導國際規則制定,引領國際潮流,希望中國的電子商務法更多以中國思想、中國智慧、中國方案,為世界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