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存在假貨的問題早已不新鮮,這個痼疾多年來都未被根除,可謂屢禁不絕。最近,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馬可波羅瓷磚董事長黃建平將“網絡打假”再次推上了風口浪尖。
據媒體報道,今年“兩會”上,黃建平的議案重點關注網絡打假及振興實體經濟等問題,他在“兩會”期間“喊話”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希望馬云對那些不是企業品牌官方授權的網店加大查處力度。黃建平稱,目前在淘寶網上搜索“馬可波羅瓷磚”“馬可波羅衛浴”兩個關鍵詞,可以找到近500家店鋪,但經過集團授權的只有兩家,集團也只在天貓設立了旗艦店,其他店鋪全都是冒名侵權的。阿里在回應中稱“在天貓上就有7家店鋪擁有廣東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即‘馬可波羅’商標持有者的授權”。
黃建平的議案讓“平臺售假”問題重回公眾視野。這個問題在近幾年的討論中其實已經達成了如下共識,即平臺對售假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平臺,阿里巴巴有責任審核商家資質,保證其信息真實,發現售假的商家,應及時關停相關店鋪,保護消費者及合法企業的權益。雖然近幾年,阿里巴巴不論是主動還是迫于壓力,都在打擊平臺的假冒偽劣產品,但實際效果似乎難以令人滿意。例如此次阿里回應中所稱的“7家”即使是事實,但是這個“修正”恰恰證明了其打假缺乏力度,因為畢竟還有400多家店鋪未得到馬可波羅的品牌授權卻可經營。
平臺對打假的義務毋庸置疑,阿里自己也稱“打假是平臺的天生責任”,因此,遇到打假難題,平臺都應盡力去克服,而不是百般辯解。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只靠平臺不能徹底解決假貨問題。電商平臺上的假貨并非平臺自產自銷,因此假貨之“鍋”,不應只由平臺來背,它也背不動。
作為平臺,阿里巴巴僅僅為商家和消費者提供了交易的場所,換言之,阿里巴巴不生產產品,只是產品的搬運工,它為商家提供了一個分銷渠道,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的購買途徑。假貨從何而來,這個追問才是解決“平臺售假”問題的關鍵所在。人們的視線不能僅僅聚焦線上,更要看到線下隱藏的制假窩點,線上治理是治標,線下治理才是治本。這意味著,需要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行政打假”,關掉黑工廠,堵住造假源頭,從根本上防范假冒偽劣產品。
作為商品流通的兩端,企業和消費者既是假貨的受害者,有時可能也是假貨的助推者。就企業而言,產品生產出來后,并非直接到了消費者手中,而是積壓在下游渠道商手里,此時如果企業對渠道管理不善,混亂的渠道也會損害企業利益。黃建平稱:“經過集團授權的店鋪只有兩家,集團也只在天貓設立了旗艦店。”而淘寶網針鋒相對地“懟”道,有7家店鋪擁有“馬可波羅”商標持有者的授權。因而,分銷渠道的混亂很容易導致假貨泛濫。
同樣,某些消費者也不能算是假貨的受害者。沒有市場需求就不會有假貨生存的空間。馬云曾在烏鎮舉行的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稱,互聯網上假貨泛濫離不開“貪心”的消費者。他舉例說:“25塊錢就想買一塊勞力士手表,這是不可能的,是你自己太貪了。”這番言論雖遭到炮轟,但確實說出了一些消費者貪圖“小便宜”的心理。事實上,確實有不少人明知道某些商品是假貨,還是出于各種原因選擇購買,客觀上給假貨流通提供了市場。
此外,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后,對制假售假者難以產生應有的震懾力。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中規定,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才會判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此,馬云認為,這意味著違法成本太低,“以阿里巴巴為例,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80%還判了緩刑。這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后繼地參與制假售假。”淘寶網也稱,該平臺上已有刑事判決的案例占執法機關收到的線索“比例不足1%”。對此,馬云呼吁應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學習美國“奉行嚴刑重典,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
面對假貨,只有相關各方少些相互埋怨,多些勇于承擔責任,相互協作共同“背鍋”,才能真正治理好“平臺售假”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