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剛剛過去,消費者就遭遇了”退貨難”。記者近日采訪發現,盡管新消法中已經確定了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面臨諸多障礙。
20日,上海市人大通過修改《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決定,“七天無理由退貨”明確納入地方立法。暢通無理由退貨還要過幾道坎?
天貓預售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引爭議,網購退貨仍面臨三大困難
今年“雙十一”是新消法實施后首個大型購物節。記者采訪發現,現在消費者退貨難總體好轉,但退貨難的情況仍然存在。記者從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截至17日,“雙十一”的投訴量已經超過去年兩成,退貨是投訴“重災區”之一。
今年“雙十一”首次打出“國際化”的口號,但是海外代購商品退貨卻很困難。在北京朝陽區工作的何燕告訴記者,“我買了件海外代購的店家的包,拿到后就發現脫線了。對方還不愿意退,因為海外代購退貨成本實在太高,一單平均郵費都在百元上下。”
有些商家提出的退貨附加要求讓消費者很為難。在上海工作的程潔告訴記者,“雙十一”買了款防曬霜,由于我常用專柜貨,所以一用就知道是假貨。但店家不承認,而且還說商品包裝被拆過了,所以不給退。
在上海工作的韋妮也告訴記者,“雙十一”買了一件衣服,但其中一個袖子上有明顯的質量問題,想要退貨時,賣家說要出示“快遞簽收時物品存在質量問題的證明”,但現在快遞基本都寄放在門衛,快遞小哥早就不知道哪去了,“我怎么出示這個證明呢?”
此外,今年“雙十一”爭議最大的,還是天貓預售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上海市民張夢“雙十一”買了一款行車記錄儀,使用時發現很不方便。但天貓認為這款產品屬于預售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所以就只能繼續忍著用。
“退貨難”多因法律“空子”大,法規細化非常必要
現在“退貨難”多數因為法律不夠細化,這自然給很多爭議留下了空間。因此,地方法規適當的細化就顯得非常必要。
在上海的新消保條例中,就針對拆包裝、預售等情況做出了規定:除了新消法中明確列出的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四類商品,經營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并設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術手段,供消費者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