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信息安全法律網刊載了西安交通大學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軟件捆綁安裝法律規制研究報告》(下稱“《報告》”)。《報告》指出,軟件捆綁是軟件推廣常用的營銷策略,可以在短時間內提高被捆綁軟件的知名度,迅速占領目標市場,從而實現商業利益目的,例如廣告收入和用戶群的增加等。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軟件捆綁安裝濫用的情況非常突出。例如,通過強制或靜默安裝軟件,欺騙或誘導捆綁安裝軟件,甚至強制用戶安裝并不需要的軟件。這些已經嚴重侵害了用戶權益和產業競爭秩序。
據正義網報道,在上月由中國消費者協會、《檢察日報》《方圓律政》等聯合舉行的“終端軟件上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講述了這樣一起案件:北京的袁先生手機安裝了一些軟件,平時使用手機銀行,工資卡內近11萬元前不久被他人莫名轉走。
趙占領認為:“這暴露出捆綁軟件導致信息泄露,給用戶帶來的危害之嚴重。”當用戶終端使用時需要下載一個軟件,軟件商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會在用戶選擇下載的軟件上捆綁一個對用戶沒用的軟件;這些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捆綁安裝的軟件有時就可能導致信息泄露等網絡安全問題。
近年來,國內接連發生多起大規模網民信息泄露事件:2011年底發生的CSDN網站超過數百萬份用戶資料遭泄露;去年3月,當當網用戶賬戶曾遭盜刷;今年10月,“查開房”頁面現身網絡,輸入姓名或身份證號即可得到被查詢者在某些酒店登記的信息……參與研討會的與會專家認為,這些信息的泄露無不與捆綁軟件的使用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