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騰訊科技配圖)
騰訊科技訊(王可心)10月10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在杭州的一次媒體交流會上表示,公司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今天的香港市場,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陸兆禧說。
這是阿里巴巴集團管理團隊首次就IPO相關事宜作出公開表態。
阿里巴巴集團新聞發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歡迎討論“合伙人制度”這一機制創新。阿里巴巴沒有遞交過正式申請,沒有要求過AB雙重股權結構,沒有挑戰香港市場所奉行的“同股同權”標準。但在沒有認真的傾聽阿里巴巴的真實需求前提下,就對不存在的事實和傳言進行討論,并由此得出“結論”,我們對此表示遺憾。因此集團作出上述決定。
此前,阿里巴巴副董事長蔡崇信曾表示,作為一家主要業務都在中國的公司,香港自然是阿里上市的優先選擇。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交所上市,與香港一方一直處于博弈狀態。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微博)、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先后發聲解釋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團兩大股東軟銀、雅虎紛紛表態支持合伙人制度,不過,港交所、證監會、香港政府并不打算為合伙人制度放行。
而陸兆禧的表態則意味著,鑒于香港市場目前狀況,其已經不在阿里巴巴集團的上市考慮地點之列。目前阿里集團還未就最終上市地點做出選擇,只是將香港排除在外。
據媒體報道,美國、上海也是阿里巴巴上市地點的選項。不過,由于阿里巴巴集團是注冊在開曼集團的外資公司,在不做股權結構調整的前提下,并不符合登陸A股市場的要求。而在美國,同樣沒有合伙人制度的先例,超出了原有的監管框架。阿里巴巴究竟選擇在哪里上市,現在仍是迷局。
根據馬云的說法,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是指“公司的運營者、業務的建設者、文化的傳承者,同時又是股東”。要成為合伙人,必須具備幾個條件: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備優秀的領導能力,高度認同公司文化,并且對公司發展有積極性貢獻,愿意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竭盡全力。如果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上市,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但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須經過股東會投票通過才獲委任。如果提名人選不獲委任,合伙人則可再提名另外人選。通過這種制度,阿里巴巴管理層將始終擁有董事會的多數席位,從而控制董事會決策。而這與港交所的“同股同權”原則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