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企查查數據顯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0 月 12 日新增裁判文書,文書標題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被告為國家知識產權局。
格力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原因是,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曾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申請格力色界商標,國際分類為 9 類科學儀器,隨后該商標被宣告無效。這一案件近日有了判決結果,本次案件判決結果為撤銷“格力色界”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第三人許昌民針對“格力色界”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
在本案中出現的“色界”為格力于 2017 年 6 月推出的第三代手機,當時定價 3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