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中國互聯網的“3Q”大戰近日有了訴訟判決結果,廣東省高院做出一審判決,駁回360公司全部訴訟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一時間,判決結果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雁北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以及360是否會上訴,本案都給市場經濟中的經營者敲響了警鐘。那就是,如果該經營者濫用自己的市場力量,試圖消除或限制競爭,排擠競爭對手,損害消費者利益,則會受到《反壟斷法》的禁止。
孟雁北表示,360公司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從另一個視角表明,我國互聯網行業的競爭非常激烈,甚至呈現出白熱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哪些市場競爭行為是《反壟斷法》所允許的,哪些市場競爭行為是《反壟斷法》所禁止的,已成為互聯網產業界、法學界、經濟學界需要共同面對、思考并回答的問題。
關于相關產品市場的界定,孟雁北表示是否考慮以及如何考慮時間這個要素顯得尤為重要。以360訴騰訊案為例,該案訴爭的行為發生在2010年,而本案的訴訟發生在2012-2013年,2010年的互聯網行業與2013年的互聯網行業是不同的,2-3年的時間,互聯網的技術、產品、服務的變化巨大,那么在相關產品市場界定時,這個時間要素如何考慮就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廣東高院在判決中表示,當微博和SNS社交網站提供網頁即時通訊服務時,QQ與微博和SNS社交網站屬于同一相關商品市場。原告360關于即時通訊的綜合平臺構成一個相關市場的主張不能成立。關于本案相關商品市場的地域市場,法院認為應界定為全球市場。
對此,孟雁北表示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和互通性,導致了經營者和用戶的無國界。但同時應當思考的是,相關地域市場的認定主要是站在需求者(互聯網用戶)的角度來認定還是供給者(互聯網經營者)的角度來認定?互聯網用戶的語言偏好、文化習慣、使用方式等可能都是在界定相關地域市場時予以考慮的。而騰訊的主要用戶仍然是中國大陸用戶。
對于本次判決對未來反壟斷案件的所產生的影響,孟雁北表示本案是對我國《反壟斷法》的最好的宣傳。企業和社會公眾通過本案會了解反壟斷法的規定,理解反壟斷法的精髓,討論反壟斷法的適用,從而使專業性很強的反壟斷法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競爭文化也會因本案而被進一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