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7 日消息,美國運輸部( USDOT )周二表示,已批準在華盛頓和波多黎各所有 50 個州的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覆蓋約 75000 英里(120700 公里)的高速公路。
2021 年 11 月的 1 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提供 50 億美元,用于幫助各州在五年內沿州際高速公路安裝電動汽車充電站。USDOT 表示,各州現在可以獲得超過 15 億美元的資金來幫助建造電動汽車充電站。白宮本月早些時候宣布已批準 50 個州計劃中的 35 個。
“我們不會向各州發號施令,但我們確實需要確保它們符合基本標準,”美國交通部長皮特?布蒂吉格今年早些時候表示。
IT之家獲悉,USDOT 表示各州應投資建設 DC 快速充電站;車站應至少有四個能夠同時為四輛電動汽車充電的端口,并在州際高速公路上每 50 英里(80.5 公里)安裝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并位于高速公路 1 英里范圍內。
美國聯邦基金將支付 80% 的電動汽車充電成本,私人或州基金將彌補差額。
到 2030 年,美國總統希望 50% 的新車銷售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以及建設 500000 個新的電動汽車充電站。但還未支持到 2035 年逐步淘汰新汽油動力汽車銷售的計劃。
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于 8 月投票決定,到 2035 年,該州銷售的所有新車必須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舉措可能會加速汽油動力汽車的終結,但仍必須得到美國總統批準生效。
加利福尼亞州將允許汽車制造商在 2035 年將多達 20% 的車型作為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