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為深圳唯冠的公司近日涌入媒體和公眾視線,作為iPad商標在中國內地的擁有者,深圳唯冠試圖通過訴訟方式,增強與蘋果在商標權轉讓中得議價主動權。
面對蘋果方面的拒談、拒評以及選擇繼續上訴,深圳唯冠在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之時就積極借行政力量,驅動各地工商部門介入,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據深圳唯冠代表律師透露,目前已有山東、河北、湖南、四川、廣東等9個省市自治區近20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iPad商標侵權案,未來還會有更多工商部門介入。公司同時正準備向海關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蘋果iPad的進出口。
工商執法部門的“積極”介入,因為能夠執法創收,但也涉嫌濫用公權力,行政亂作為。一旦二審法院判決深圳唯冠敗訴,認定蘋果公司和唯冠臺北公司在2009年簽訂的iPad全球商標轉讓成立,那么各地執法機關針對自己的查處行為又該如何收場呢?
當然,如果最終二審法院仍舊判決蘋果敗訴,那么對蘋果公司而言,就只能選擇退出中國市場、高價收購商標權益或者改名換姓三條路。
退出中國市場,筆者認為這條路蘋果是不會走的。雖然國內眾多Pad同行,都“狠”期待蘋果iPad退出中國,從而在競爭中能多分點羹。
一方面因為,iPad的營收目前占到蘋果公司收入的四分之一。蘋果2011年第四財季凈利潤66.23億美元,同比增長54%,其中iPad占營收比例的24%;另一方面因為,中國市場對蘋果而言意義重大,2011年第三財季銷售同比增長六倍,很快將成為蘋果第二大營收來源地,這個市場蘋果怎能放棄?
高價收購,對蘋果而言,不乏先例。
2004年,漢王在國內注冊了“i-phone”商標,并在一款目前已不再銷售的智能電話機產品上使用了該商標。2009年7月18日,漢王與蘋果公司簽訂了《商標和解及轉讓協議》。漢王同意將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請或注冊的所有和任何與“iPhone”相關商標,包括中國境內的“i-phone及圖形”和 “I-phone(美術字體)”等出售予蘋果公司,蘋果公司向漢王科技合計支付365萬美元。
至于改名換姓,對蘋果而言,也未嘗不可。畢竟以蘋果公司以及蘋果旗下眾多遭用戶追捧的“傳奇式”產品在全球的品牌影響力以及美譽度而言,頭天改名換姓,第二天就會被媒體和果粉們主動傳播全球的各個角落,只要產品質量和服務體驗不變,換個名對消費者而言還是可以接受的。
深圳唯冠不妨學學漢王,還是見好就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