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罵閨蜜被判賠1千元】近期關于朋友圈罵閨蜜被判賠 1 千元受到了廣大網友們的關注。據新華網報道,法官表示,朋友圈、微信群雖然是基于好友關系組成的空間,但一般不屬于私人空間,在這里發表言論同樣有界限,如果侵犯到了他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一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侮辱、詆毀他人,導致他人社會評價降低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二庭法官張博表示,微信作為當前使用最為廣泛的社交軟件,用戶的好友多為現實中的朋友、同事等,一旦不良言論通過這個平臺傳播,極易對他人的工作、生活帶來負面影響,導致他人社會評價降低。
通常來說,無論是微信朋友圈還是微信群,都并非是“私人空間”,在使用時均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侵害他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