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0月23日 消息:據北京互聯網法院公眾號消息,王女士注冊使用“每日優鮮APP”后,“每日優鮮APP”向其發送了含有每日優鮮推廣內容的商業短信,王女士按照短信指引回復“N”進行退訂,花費1毛錢短信資費。
王女士認為,“每日優鮮APP”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約定推送商業廣告,侵害其合法權益,將北京每日優鮮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每日優鮮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確認每日優鮮公司《用戶協議》《隱私政策》中相關內容無效,并增加用戶拒絕其發送商業廣告的選項,提供有效的商業廣告信息拒絕途徑,賠償因退訂商業推廣短信而產生的0.1元短信資費。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認定王女士與每日優鮮公司簽訂的格式合同有效;每日優鮮公司向王女士推送商業短信不違反雙方合同約定,但王女士因退訂商業推廣短信而產生的1毛錢短信資費,應由每日優鮮公司負擔;此外,法院判令25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每日優鮮公司負擔。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被告在上訴期內即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目前一審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