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0月23日 消息:據知產北京公眾號消息,2016年,劉某在第41類服務上申請注冊了“papi醬”商標。papi醬經紀公司認為劉某的行為損害了papi醬的在先姓名權,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以該商標的注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為由,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劉某不服,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對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自2015年開始papi醬在微博、短視頻領域已具有較高知名度,被中國大眾相關公眾普遍知曉。訴爭商標與“papi醬”藝名完全相同,核定使用的娛樂信息、電視文娛節目、喜劇制作等服務與姜逸磊所處的短視頻娛樂文化領域存在高度重合,易使相關公眾將訴爭商標與papi醬建立聯系,造成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產生對姜逸磊藝名“papi醬”相關權益的損害。據此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也維持了原判。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稱,對相關公眾而言,姓名與特定權利人建立了穩定對應關系,提到某個名字,相關公眾就能對應到那個特定的人。這往往意味著訴爭的姓名在相關公眾中有較高的知名度。“papi醬”作為姜逸磊的藝名,已經與其本人形成了穩定對應關系,且具有較高社會知名度,可以為姜逸磊及其經紀公司帶來財產收益,其他人將“papi醬”搶先注冊在文娛領域,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發生混淆誤認,損害了姜逸磊及其經紀公司的在先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