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運營公舉小磊磊(公眾號ID:gongjulei),作者:運營公舉小磊磊,授權轉載發布。
2019年12月13日,自媒體「花椰菜大王」(微博/公眾號同名)發布了一篇文章《技術流丨不動刀讓顏值加分的鞠婧祎同款顱頂發型操作指南》,閱讀量數千。
文章內容大致是在講「鞠婧祎」的臉型發型怎么樣,同時文章配圖使用了幾張鞠婧祎的真人照片。
沒多久,「鞠婧祎」及其經紀公司發現了這篇文章,認為侵犯了其肖像權,把「花椰菜大王」告到了上海市金山區法院,要求賠償40萬元。
如果這事按照原定路線走,自媒體使用了明星照片,打官司的話絕大概率都得賠錢,鞠婧祎肯定是要勝訴的。
但是,事情來了個大反轉。法院駁回了鞠婧祎的全部訴訟請求,鞠婧祎方面還要倒貼3000多元訴訟費。
具體寫的了什么,一起來看看(為避免被起訴,我給臉部打了馬賽克)
圖片來源公眾號「花椰菜大王」
看完后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并不是常見的「通過拉踩明星吸流量」手段,通篇竟然都是夸鞠婧祎打扮的好看。
①夸鞠婧祎發型好看,讓人驚艷,打造的特別好,拉高了臉型美感
②夸鞠婧祎顱頂條件優越,造型注意到蓬松的發型
emm......
這個事很不可思議,過去自媒體都是吐槽明星被起訴,這回夸明星反而也被起訴了。
前些天,法院審理了該案,駁回了原告鞠婧祎的全部訴訟請求,讓吃瓜群眾(主要是鞠粉)一臉懵逼。
法院判決被告自媒體不構成侵權,理由主要有三條:
①公眾人物對媒體評價要有容忍義務
②雖然被告自媒體未經允許使用照片,但沒有任何丑化貶損
③被告自媒體在庭審前已經提前把照片刪除了
過去,很多新媒體編輯,尤其是影視類、時尚類等領域的運營同行,使用明星照片配圖經常構成侵權。
即便不是這些主流領域,偶爾會在文章內容里用到明星照片,會不會侵權就是個大問題。
例如公眾號「更美」,和超過50位明星打了近百次官司,幾乎全部敗訴。一年要被索賠幾千萬元,實際賠償也有幾百萬元之多。
不過這個案件顛覆了過去的認知,使用明星照片,正面評價明星,并不侵犯肖像權。
換句話說,以后明星戀愛,結婚,走紅毯,影視截圖等場景照片,都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了。
當然了,前提是沒有利用明星肖像權進行商業性行為,例如在文中添加商品、店鋪鏈接,否則就侵犯了肖像權。
實際上,如果是通過公眾號發布,公眾號運營本身就存在商業性質,例如運營主體是公司,也算作商業性行為。
不過在這個案件里,或許是在另外三個原因的影響下,沒有被考慮進去。
鞠婧祎方面敗訴后,卻沒有認可這份判決,很快通過工作室發布了聲明。內涵了一下法官,覺得自己敗訴,僅僅是法官個人認為,然后進行判決的......
目前這份判決書還沒有立即生效,小公舉還是很期待鞠婧祎方面申請二審,看看最終判決是什么結果。
看起來是個很小的案件,但對每天勤勤懇懇寫文章的小編而言,是個影響很大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