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的時候,VirnetX 指控蘋果的 FaceTime 功能侵犯了自家專利。經過持續 10 年的法律拉鋸戰,陪審團今日裁定蘋果應向 VirnetX 賠付 5.028 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費。彭博社報道稱,糾紛主要與 iPhone 智能機上的“按需虛擬專用網絡”功能有關。
VirnetX 方面的主張是蘋果需要為此支付 7 億美元,而蘋果辯稱應基于每款設備 19 美分的特許授權費用來計算(合計 1.13 億美元),最終陪審團定下的單價為 84 美分。
在持續不斷的法律拉鋸戰中,其實還分成了針對新舊蘋果設備的兩起單獨訴訟。今年早些時候,蘋果被裁定向 VirnetX 支付 4.54 億美元,而第二項裁定還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補充。
至于最新的這項裁定,VirnetX 最初可獲得 5.02 億美元的賠付。但相關裁定在 2019 年被部分推翻,使得案件又被打回下級法院,以重新認定具體的賠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