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11月5日 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今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明確,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
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此外,在有獎銷售行為規范方面,《規定》明確,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采用讓內部員工、指定單位或者個人中獎等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