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電 據韓聯社9日消息,首爾高等法院9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向前總統樸槿惠和其親信崔順實行賄案進行重審。
李在镕此前卷入韓國前總統樸槿惠的“親信干政”丑聞,涉嫌為繼承三星獲取便利,向樸槿惠“閨蜜”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并賄賂等,于2017年2月被起訴。
11月9日,在首爾高等法院,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出庭受審。來源:韓聯社
李在镕當天下午1時30分許出庭受審。面對媒體的各種提問,李在镕概未作答,徑直走入法庭。
報道稱,李在镕因涉嫌請托樸槿惠和崔順實幫助其繼承經營權并提供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賄賂而被公訴。一審法院認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賄罪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院則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的判決。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樸槿惠、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此前,獨檢組曾于今年1月17日針對此案審判法官提出回避申請,大法院9月駁回該申請后此案于10月啟動重審。
(來源: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