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愛范兒
比起馬斯克的火星移民計劃,我們更應該關注那一紙「用戶協議」。
最近,馬斯克的 SpaceX(太空探索技術公司)向參加 Starlink(星鏈計劃,衛星互聯網服務) 項目的內測用戶發送了一封內含服務條款的邀請測試郵件,條款中的第九條引起了不小的關注。
后半段谷歌翻譯為:對于在火星上提供的服務,或通過星際飛船或其他殖民化航天器向火星提供的服務,當事方承認火星為自由星球,并且沒有任何地球上的政府對火星活動具有權威或主權。 因此,爭端將通過在火星人解決之時真誠建立的自治原則解決。
這項條款有可能成為一個影響人類歷史進程的標志性事件,意義可能不亞于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它首次用一種商業條款的方式,明確了人類殖民或移民其它星球時的最核心問題 —— 人類到其它星球時活動或定居時,是否應該遵從地球現行的法律或規定。
這項條款給出了答案:不用。
專家分析,如果 Starlink(星鏈計劃)用戶同意了這份服務條款,則無論這些用戶以后通過任何飛船登陸火星,都已在地球上承認了火星的自治主權,因此在火星上發生的所有爭端,都要在火星上解決,「地球管不著」。
▲ 未來,也許每顆星星都有一部獨立的法律, 星球之間廣闊的太空就相當于公海 . 圖片來自:Jongsun Lee(Unsplash)
未來太遙遠,現在我們把目光放到現在思考一個問題,越來越多「完美合法」的用戶協議或服務條款,真的建立在「自愿平等」基礎上嗎,用戶只使用某些普通服務,卻必須同意大大超出范圍的協議和服務條款,合理嗎?
不同意?不給你用!
用戶協議和服務條款幾乎是互聯網產品的標配,首次打開或注冊使用 app 的時候,我們都會看到熟悉的它們。
這些條款大多以鏈接頁面的形式單獨存在,部分產品的協議字數達萬字左右,完整閱讀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協議或條款含有大量專業名詞,不咨詢專業人士的情況下,很難完全準確理解。
▲ 對普通人來講,想從法律專業角度 100% 正確理解上述條款存在一定難度
前兩天和一款用戶百萬級的 app 的產品經理聊天,她用一種平靜的口吻這樣說道:「協議用鏈接掛出去,頁面不會寫‘死’,方便以后修改,(給頁面)做個限制不讓完全復制,普通人沒那個閑心一張一張截圖,再說很多人都不看這個,都是習慣性勾選。」
當我問如果用戶不同意協議怎么辦時,這位產品經理直接拿出手機做了演示,用戶沒有勾選確認之前,無法進行下一步,用戶返回首頁時,直接給出空白頁面。
▲ 不注冊就無法使用 app,連瀏覽都不行,而注冊必須同意用戶協議(截圖 app 和上文無關)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如果我們被若干個 app 拒絕提供服務,生活受影響的程度遠遠超出想象,就拿購買地鐵票來說,刷二維碼過閘功能普及后,一個沒有乘車碼的乘客想購買實體票,難度已大大超過幾年前,因為近幾年不少站點減少了實體售票點數量。
同時,購票所需的時間和精力成本無形中讓乘客落后于「互聯網加持下的社會效率」,變相脫節于社會。
同意?請付出更多代價
有的 app 正大光明寫著可以把用戶隱私用于其它用途。不同意協議?不好意思,你用不了這個 app。
有的 app 直接更新了用戶協議,你在我平臺上創作的內容都歸我所有。不同意協議?不好意思,賬號停用沒商量。
▲ 注意巧妙的文字表述,在「平臺上公布」,沒有寫明具體在平臺哪里公布,修改之后多久公布,「適當方式」堪稱本條精髓
有的 app 無限制擴大授權范圍,你用我的 app,不僅要同意和 app 相關的條款,也要同意一些和 app 使用無關的條款,例如 Starlink(星鏈計劃,衛星互聯網服務) 項目的條款,當前只提供地球范圍的寬帶服務,卻要用戶現在就承認火星的「自治權」。
幾年前,新浪微博因一次服務使用協議更新事件,遭到大家口誅筆伐。協議中,微博要求用戶「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臺作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臺,用戶所發表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臺上予以獨家展示」、「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
▲ 點擊幾年前這個問題下方的微博協議鏈接,會跳轉一個獨立頁面,更新后的協議已搜不到問題所描述的條款 . 圖片來自:知乎
為了正常使用微博,大量用戶不得不同意條款,比起和大多人普通用戶無關的內容版權歸屬問題,隱私問題更受大家關注,但也僅停留在「關注」這個層面上。
▲ 截圖為幾年前微博用戶所提供的信息,最新版微博協議里也有類似的條款 . 圖片來自:微塵(知乎)
有人調侃,互聯網時代,隱私就是用戶給免費產品付的費。
和資本博弈,用戶天然弱勢
聊到這個話題時,有位朋友說了 TA 的理解:
去面館吃面,老板提前作了說明,顧客必須使用面館提供的餐具才可以提供服務,這也符合商場制定的衛生安全和不允許強買強賣的規定,如果顧客不接受這個條款,老板有權利拒絕提供服務,合理合法嘛,顧客不能強買,可以離開這家面館,換下一家面館。
這個邏輯對,也不對。
對的前提是,商場里面有充分競爭且數量夠多的面館,不對的地方在于,如果商場里只有這一家面館呢?
如果商場里這家面館通過各種操作擠垮了其它所有的飲食店,目前商場里沒有第二家飲食店呢?
▲ 商場里如果只有一家飲食店,恐怕告示就不是「不會拌面者,請到別處吃面」那么簡單了
如果商場里絕大部分提供各種服務的商家都有類似的格式條款呢?
如果不去這家商場解決需求,我們就無法和同時代的人們保持一樣的生活水準甚至一定程度上脫離了社會關系呢?
最終,顧客只能去商場里解決社會需求,大部分商家又都有精心設計的「完美合法」的格式條款,用戶要么接受,要么出局,除此之外,別無他選。
▲ 脫離移動互聯網,基本等同于脫離如今的社會 . 圖片來自:Rami Al-zayat(Unsplash)
如同現在的移動互聯網,我們會發現一個悲觀的事實,如果把智能手機上所有 app 的用戶協議都拒絕了,智能手機會變得和十幾年前的功能手機沒什么太大區別,而脫離了移動互聯網,可以說不少普通人的生活會變得寸步難行。
一個引人深思的故事
我給持有「面館論」的朋友也舉了一個例子,和 TA 的故事不同,這件事是真實發生的。
南美洲國家智利幾十年前因為各種原因,政府把部分城市自來水的運營權賣給了跨國水務企業,交給市場自由發展。跨國水務企業通過游說國際組織和當地政府,成功把人類用水這種生存必須的行為,定義為市場需求行為。
一開始,跨國水務企業是「友善」的,良好展現了服務意識,及時解決了居民的一些訴求,同時運用自己強大的資本和市場手段不斷提升市場份額。
可是當它們壟斷自來水市場份額時,立即換了一副嘴臉,不合理漲價、無視居民的服務訴求、拒絕給不答應公司不合理條件的居民供水,很多貧困家庭甚至無法用上維持生活所需的清潔水資源。
▲ 在珍貴的水資源面前,居民只能對不合理的價格和條件說我愿意 . 圖片來自:Jouni Rajala(Unsplash)
和互聯網協議一樣,智利的自來水供水是市場化的行為,用戶不愿意「出不合理的價」或者「無條件同意水務企業開出的條件」,水務企業自然「完美合法」地有權拒絕提供服務,至于用戶的用水需求,「大可以自己解決嘛,只是稍微辛苦一點,自己走上幾公里挑水喝,這也有利于鍛煉身體」。
你看,一切「自愿公平」,又「完美合法」。
應對蠶食比應對鯨吞更考驗智慧
互聯網是極度開放的,也是極度封閉的。
互聯網的開放體現在競爭環節,互聯網技術、形態和模式的飛速發展給企業提供了良好的競爭環境,也產生了很多監管真空地帶,客觀上有利于互聯網企業低成本試錯和創新。
但當壟斷形成的那一刻,互聯網的極度封閉立即表露無疑,在格式條款制約精心包裝的產品里,用戶必須「雙倍返還」免費時期的「使用費和補貼成本」,或遵守「賣身契式」的用戶協議,或默認「殺熟式」的大數據算法。
對于巨象式的互聯網企業,螞蟻式的普通民眾幾乎沒有零成本說「不」的可能性,這種現象極其考驗監管部門是否能與時俱進。
▲ 想要 app 使用權?請拿臉來換
最近,一些影響巨大且人民關注的問題暴露了諸多矛盾,一個非常現實且急迫的問題擺在相關部門面前,不僅和普通人有關,更和它自己有關:
如果資本精細打造和設計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用「完美合法」的格式條款對民眾的社會行為行成是事實上的影響、管制或約束,其效力在某些維度甚至超過了公權力,還在某些領域振臂一呼就有人愿意隨利同行或有大眾無奈接受,那么相關部門應該警惕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