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電腦報
有句話你一定聽過:貪小便宜吃大虧。七字真言,務必記住。有人僅僅是為了做輕松的網絡兼職,就面臨 5 年內只能使用現金,不能使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支付寶、微信支付的懲戒,征信記錄也受影響。這樣做劃算嗎?
據國內媒體報道,廣東開展打擊 " 兩卡 " 專項行動以來,有 2421 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個人銀行卡等失信行為被懲戒,他們將受到 5 年內只能使用現金消費,不能使用移動支付功能、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和開通微信支付等懲戒。
今年 10 月 10 日起,全國開展了以打擊、治理、懲戒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團伙為主要內容的 " 斷卡 " 行動。
行動以來,廣東省公安部門共抓獲涉 " 兩卡 " 違法犯罪嫌疑人 4200 余名,打掉涉 " 兩卡 " 黑灰產團伙 317 個,搗毀犯罪窩點 617 個,現場查獲銀行卡 6850 余張、手機卡 48880 余張、公民個人信息 109 萬余條,及電腦、手機等涉案物品一大批,核破案件 3430 余起。
通報稱,廣東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先后約談了 47 家商業銀行網點、7 個涉案重點縣區,核實關停高危電話號碼 53 萬余個,甄別并處理潛在涉詐風險對公銀行賬戶 40 萬余個、個人銀行賬戶 20 余萬個,公開曝光一批涉案 " 兩卡 " 較多的營業網點和行業 " 內鬼 "。
根據相關規定,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 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這也意味著,上述單位和個人在未來 5 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 ATM 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和手機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網上購物;同時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轉賬;在懲戒期內不能在所有銀行機構開辦個人或對公賬戶,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開通微信支付等。
總的來說,其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便利性已受到限制。不僅如此,還會被納入征信系統,留下信用污點,進而影響個人求職、貸款買房等。
需要注意的是,近幾年利用 " 跑分 " 等兼職吸引年輕人出租銀行卡,已經成為常用手段之一。
所謂的 " 跑分平臺 ",是一種為人提供支付通道,并從中賺取傭金的 APP 或網站,扮演者中介組織的角色。出租者將自己的銀行卡或支付寶二維碼等放到平臺上,平臺組織者通過收集大量銀行卡信息提供給需要走賬的人。作為回報,平臺會拿到部分傭金,一部分便會進入出租者手中。
據悉,大量關于跑分銀行卡兼職的信息在社交平臺上涌現,據一位代理人透露,幫忙走賬 1 萬元,可獲得 100-200 不等的傭金,只要有單子,一般一兩分鐘就能完成。
這種高價回收銀行卡和支付寶、微信支付二維碼的 " 好事 ",你還敢信嗎?
對此,警方提醒,不要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賬戶、個人賬號、支付賬戶等,以免成為不法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