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11月26日 消息:昨日,針對此前“男子攜號轉網遭拒協議被延長18年 注銷也不行”的報道,陜西省通信管理局發布調查處理情況通報稱,現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并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陜西省通信管理局稱,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違反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依照《電信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將給予西安移動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陜西移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今年10月,西安的曹先生稱,自己到移動公司攜號轉網時被告知無法辦理,協議期被延長到2038年,注銷也不成。
曹先生稱,自己是18年辦的移動卡,辦卡的時候花了800元,當時營業員稱協議期是兩年。今年8月自己到營業廳一查,工作人員稱該號碼可以攜號轉網。自己把寬帶的盒子還給營業廳之后,收到一條短信稱自己的協議被延長到了2038年。自己來回投訴了幾十次,10086說沒辦法攜號轉網,并且該號碼也沒辦法銷號。
去年12月,工信部出臺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有妨礙服務、干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以下為陜西省通信管理局通報全文:
陜通局信管函〔2020〕191號
中國電信陜西公司、中國移動陜西公司、中國聯通陜西省分公司:
近期,我局對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以下簡稱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0月13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我局對網傳 “男子攜號轉網遭拒 協議被延長18年:注銷也不行”事件調查處理。我局隨即對此事件立案調查,通過調取業務系統資料、上門詢問用戶、聽取匯報等方式,核實事件情況。現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并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違反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依照《電信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我局給予西安移動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由于西安移動處理不當,造成用戶在網上發布攜轉受阻視頻,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對我省攜號轉網服務造成不良影響。我局要求陜西移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經陜西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西安移動分管副總經理誡勉談話。經西安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小寨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記過處分、小寨分公司原總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場部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品質管理部經理全市通報批評。
各基礎運營企業要從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電信條例》,認真落實《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九不準”的要求,結合通報中反映問題,全面開展自查整改,糾正違規行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共同維護良好的電信市場秩序。
陜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