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網易發起的投票顯示,91%的網民支持360安全衛士捍衛網民的利益;2007年9月,信產部、公安部兩大部委的評測中心出具報告顯示,CNNIC官方版軟件“符合惡意軟件基本特征”;2008年1月,終審判決書上認定CNNIC中文上網“具有與惡意軟件相同的外在特征”。而在惡意軟件官司中,CNNIC卻獲得勝訴。一邊是民意,一邊是法理,360安全衛士相信,真理是掌握在網民手中的,請網民投出公正的一票。
律師的幾點解讀 ·判決存在邏輯推理錯誤
一中院在認為CNNIC中文上網軟件和無憂上網工具條軟件不存在與惡意軟件相符的通常外在表現特征方面,依據的是CNNIC提供的計算機病毒產品防治檢驗中心的檢驗結論以及CNNIC提供的其他證據,依然沿襲了一審法院的錯誤邏輯推理。
·忽略360提供的大量證據和事實
一中院維持了一審奇高的賠禮道歉集賠償判決結果,是在其推理錯誤、忽視三際提供的大量證據和事實、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權明顯不當的基礎上造成的不公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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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卸載量作為賠償考量顯然錯誤
海淀法院認為,360安全衛士提示發現CNNIC惡意軟件,“并將該文件夾及其項下的全部文件夾刪除”,并將發布的卸載量作為對CNNIC賠償損失的情節予以考量,顯然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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