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2月12日 消息: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消息,近日,vivo告vivi侵權案宣判,經法院審理,原告提出對被告判令懲罰性賠償,法院予以支持,判定被告商標侵權,原告獲賠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vivo手機是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沃公司”)生產的產品,在國內擁有一定的知名度。為防止他人侵權,維沃公司于2012年9月21日注冊了9773708號商標(圖1),分類涉及電傳真設備、內部通訊裝置、手提電話等,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
2019年,維沃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深圳市某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通公司”)、 深圳市某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訊公司”)。
某通公司在其生產的手機產品上使用極為相似的“vivi”作為商標,并注冊相關域名網站并在某寶多家店鋪進行大規模宣傳和銷售。
而某訊公司在某寶網上注冊名為 “某訊科技”的店鋪,通過該店鋪銷售多款被告某通公司生產的使用了 “vivi”作為商標以及品名的手機產品,并且銷售數額巨大。
維沃公司認為上述兩公司大規模惡意攀附、搭便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對第9773708號(圖1)注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給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遂向福田法院訴請兩公司停止侵權并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及相應維權合理開支。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某通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手機上使用與原告第9773708號(圖1)注冊商標近似的“vivi”標識(圖2),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要求被告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帶有“vivi”標識的產品,并去除庫存侵權產品上的侵權標識。
同時,要求被告某通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3.5萬元及訴訟費用等合理開支10萬元;某訊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及訴訟費用等合理開支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