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2月22日 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2017年3月6日,于先生在等紅燈過馬路時被正在送餐的“餓了么”騎手杜某駕駛的電動車撞傷,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杜某應負事故全部責任。經診斷于先生為右踝關節粉碎性骨折,并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雙方協商未果,所以于先生將杜某以及“餓了么”的運營公司拉扎斯公司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拉扎斯公司稱“餓了么”及“蜂鳥配送”平臺都是其所運營的業務板塊。拉扎斯公司稱通過“餓了么”平臺查到了杜某的記錄,顯示杜某是以海外環球電子商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球公司)的名義在平臺上注冊,注冊流程就是由拉扎斯公司負責對相關信息是否與公司所授權的外包商提供的信息一致進行審核,至于外包商與騎手簽訂何種合同,如何雇用員工,其均不予審核。
對此,法院認為,但杜某在送餐過程中身著“餓了么”的工服并且攜帶由拉扎斯公司統一配備的“餓了么”送餐箱,由“餓了么”平臺進行派單,對于作為受害人的于先生而言,其僅知曉自己是被“餓了么”騎手所撞傷,若要求其去追究杜某到底與哪家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再去追償,顯然加重其訴訟負擔。所以,拉扎斯公司對于騎手在送餐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不論是否外包人員,公司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一審法院依法判決,拉扎斯公司賠償于先生經濟損失共計2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