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稱今天執行了法院命令,交了擔保金一百六十多萬港元,以換回大S撤回一紙“強制執行”的訴狀,還憤憤地說:“這個數字算個屁,我有能力掙就有能力養好這個家”,并怒吼將那“萎縮玩意兒”驅逐出房(箭指具光頭吧),他還說大S與具俊曄在2018年有染,所以分手時才另簽補充協議,不讓他回松勇路的家,猜想原來前妻已備此作為與新夫的愛巢,謀深精當。
現在他覺得顏面盡失,替妻丟丑,丟到中華世紀大廣場去了。唉,還是北方大老爺們的口氣,死要面子,喜歡強撐,心頭柔軟,有情有義,與大S“溫軟細語、話里有話、意會言傳,我叫你猜猜猜”完全不同,簡直一南一北對不上調,這也是“南北文化差異”么?但汪少(或說北方人,甚至中國人)為什么會有這種“人格分裂”的脾氣呢?哈哈,這可以成為一個討論的話題。
網友:哎!只能說那娃兒沒經歷過社會的毒打,張蘭把他保護得太好了。可能汪小菲看到他媽媽離婚后,還能跟他爸做朋友當親人,沒有再嫁給了他全部的愛。他便以為大S也會像她媽媽一樣,為了孩子可以犧牲自己的幸福不會再嫁吧,畢竟我們的認知里繼父對于女兒來說都是危險的存在,只要有財力養大孩子,一般都不會再嫁了。確實沒想到s會那么狠。
網友:明明是娶老婆,怎么就成了花巨資把自己嫁過去了,老婆在那,兒女在那,陪嫁的房子飯店在那,連打官司也在那,怎么那么窩囊!口口聲聲為了孩子,真為孩子好就該爭取要回二個孩子,那個家庭能把孩子培育成啥樣,別到時候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