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亦凡強奸淫亂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吳亦凡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13年有期徒刑,并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獲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入獄13年,加上驅逐出境,偷稅漏稅,罰款6億人民幣。吳亦凡,這個曾經擁有最高流量的加拿大人,以這樣的方式回到了大眾的視野,只不過這樣的回歸是多么的不堪。。一審宣判后,身在北京的都美竹喜極而泣,連發三個痛哭表情并附文:終于來了。13年后的吳亦凡也45歲了。在宣判復核的同時,也有不少網友前往都美竹處留言,表示祝賀。一位展示演員歐定興的人也在評論區說:你是一個可以載入史冊的女人。
俗話說,善惡終有報。吳亦凡無疑是最好的代表人物。從“百萬少女追捧的男星”到“人人嫌棄的囚徒”,吳亦凡結局也給娛樂圈的明星們敲響了警鐘。他為什么會變成這樣,也值得深思。誰也想不到,曾經的頂級男團,國內流量第一人,會淪落到這個地步。強奸案曝光后,吳亦凡予以否認,并發長文稱,如果有任何錯誤,他將受到懲罰。處罰和罵人在朝陽公安局的公告面前都是可笑的。
此外,2019年以來,吳亦凡多次通過跨國企業虛報收入。吳亦凡通過境內外多家關聯公司虛構業務轉換、虛假申報收入性質、隱瞞個人收入等方式,少繳稅款9500萬元。其中,對虛構收入性質為虛假申報偷稅的部分,處以金額4倍的罰款3.45億元;隱瞞個人偷稅收入將被處以五倍罰款4200萬元。最終追繳稅款和滯納金6億元。
數罪并罰,令人唏噓。當初聽到13年這個數字的時候,網友們都覺得自己那個時候已經過世了。看著他的起起落落,沒有人能想象這個曾經被描述為“根鄭妙紅”,”的偶像會變成這樣一個角色,一個最終連自己不愿承認的角色。
自從出道以來,吳亦凡在粉絲的吹捧和資本的操控下,漸漸迷失了自我,自以為有資源有人脈,以至于接二連三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從“領跑者”到囚犯,吳亦凡的判決顯示了司法的公平和正義。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在高收入、鮮花與背后,“流量”們更應該以身作則。如果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必將換來慘痛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