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萬惡之源。
文/吳鶴鳴
編輯/范婷婷
這兩天,熱搜上除了世界杯,就是汪小菲。
今天#離個婚能有多不體面#也上了熱搜,汪小菲和大S離婚一年,雙方家庭還在激烈撕扯,離婚協議也被放在臺面上供輿論評頭論足。
娛樂圈的分分合合,總是因為涉及大額財產分割而引人注目,而普通人的離婚案子,同樣充滿了狗血、撕扯,圍繞的也無非一個錢字。
老徐身在法律咨詢行業已經十多年,今年剛開了淘寶店“克斌服務專營店”,開始在線上提供各種法律咨詢服務。其中占比最大的訂單,便是離婚咨詢。咨詢按半小時為單位計價,單價從30元—50元不等,這個價格差不多是大律所的五分之一,他想做“能讓普通人都能用得起法律咨詢”。
在這個類目里,他僅用了幾個月時間,就成了TOP1。來找他咨詢的,有老公出軌想讓對方凈身出戶的,有丈夫病逝想多分家產的,有00后想整頓職場的,有女友發現男方已經結婚生子多年,想要回付出的金錢的……案子的共同點都是圍繞錢,有些是原因,有些是目的。
他說,來咨詢的人其實已經查過相關的法條,也問過很多人,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已經是他們的最后一道鎖,怎么把這把鎖打開,而非強行撬開,是他和他的團隊正在解決的事。
離婚怎么才能讓另一半凈身出戶?
來老徐這里咨詢的,有很大一部分是離婚/出軌案件。咨詢者通常是非過錯方,一上來就問,“怎么能讓對方凈身出戶?”
答案是不能。出軌并不構成違法,只是道德問題,可以譴責,但不觸及刑罰。
老徐覺得大家可能被網上的言論誤導了,凈身出戶只能是道德大棒,并不受《婚姻法》保護,而且凈身出戶本身也違背《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只要是法律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對半分”。如果一方存在過錯,判決時可能適當傾斜,但多數都是對半分。
老徐繼續說到,即便是雙方協議離婚,一方在協議中明確了“凈身出戶”或者房和車等財產的歸屬,只要沒有經過公證,后期都存在翻案的可能。起訴的一方可以以“簽署協議時自己受到言語或其他形式的脅迫”,或“精神狀態不適宜做出決定”為由,重新要求審判。
前提是有國家公證人員在場,“公證過了逃到天邊都逃不了”。
如果只是單論法理,很多時候都是冰冷的,但法律咨詢很多時候可以變得溫情。
老徐曾經接待過一個案例,本地女孩小周,和男方談了兩年的戀愛,雙方的父母、爺爺奶奶都已經見過面。直到今年,小周才發現,男方是在婚狀態,老家有老婆有孩子,孩子都上學了。此前小周已經和男方生活在一起,經常給男方買禮物,還借錢給男方做生意。
小周的憤怒可想而知,找到老徐時,詢問自己能不能要回這幾年給男方的財物。老徐告訴她,“明確了是借款的,肯定能拿回來”。
很多時候男女雙方之間的送禮或是轉賬,是一方為了維護雙方關系,只要明確了非專屬贈予,“比如手機上刻了對方的名字”,都能追溯。
但男方一直拖著不還錢,小周告訴老徐,“想直接到對方家里鬧”,被老徐勸阻,安撫了對方很長時間。如果去了,有理最終可能變成沒理。最終,小周在老徐的幫助下,通過上訴的方式,拿回了部分欠款。
這些年老徐最深的一個感觸,是大家對“婚前財產”的概念已經很明確。他還接到過一個案例,男女雙方的父母在子女婚前,各自出了一半的房子首付,給各自的子女買了一套房,“刷的是父母的銀行卡”。婚后女方的父親陸續將幾十萬的貸款還清,每次轉賬都會備注“女兒還房貸”。
女方找到老徐咨詢時,問他“老公想讓我把房子賣掉,再一起出錢買一套大的”,能還是不能?
老徐敏銳地感受到,這是男方懷著壞心思,想在離婚之后分到更多的財產,女方也明顯感覺到里面有坑,但又不知道如何解決,老徐就給她出了個主意:錢是父親出的,讓他去問父親愿不愿意賣。房子是父親給女兒的保障,當然是不愿意。“如果他連長輩的話也不聽,那你們的關系就沒人壓得住他,后期只會更危險”。
果不其然,這件事發生后不久,男方就提出了離婚。雙方做財產分割時,通過資金的追溯來確權,女方此時才恍然大悟,如果當時把房子賣了換套大的,那么新房子就成了婚后財產,要被男方分走一半。當初的轉賬備注,是“老一輩的智慧”,也充分說明了婚姻中的“防人之心不可無”。
老徐注意到,來咨詢婚姻法律問題的,多是女性,即便婚姻出現了裂痕,都會想辦法去修復、彌補,“即便男方出軌,有時候也會選擇原諒”。
所以老徐很多時候會告訴來咨詢的女性,“要有一份屬于自己的工作”,很多的離婚案件里,即便男方給了撫養費,女方都很難生活下去,“離開社會太久,會脫節”。先學會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是握住工資卡,防止轉移財產”。
老徐說,法律層面的問題很簡單,無非就是財產的認定。更多時候都是非法律層面的寬慰。很多人會在離婚時說自己為家庭付出了很多,女方放棄了工作全職在家,為家庭付出了很多。如果男方也反過來說,自己在精神上付出了很多,這法律上不能清晰界定,只能獲得輿論的支持。誰能判定呢?很多時候是清官難斷家務事。法條很多時候是冰冷的,它保護的是絕大多數能被客觀量化的公平。
九成以上的離婚案,都是為錢撕扯。當婚姻剩下一地雞毛,拿到錢才是最實際的。普通人的婚姻如此,名人的婚姻更甚。
朋友幫我買球,買中了他不給我怎么辦?
世界杯開賽,看球或者不看球的人,都會到彩票站買上一張,午間時分,辦公樓下的彩票站已經排起長龍,“買個五塊十塊湊湊熱鬧”,多數的人都是這個想法。有些人自己來不及買,就拜托朋友“帶一張”,那么如果我讓朋友幫我買彩票,結果彩票中獎,朋友拿著巨額獎金不愿意給我怎么辦?
面對這個問題,老徐分出大致的幾種情況,解釋能否起訴成功。
情況一:你給了錢,告訴朋友隨便買,結果朋友買中了中獎。
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上訴成功,朋友只是從你手中拿了錢,并不構成簡易的合約,他最終只要歸還你給他的錢即可。
情況二:你給了錢,告訴朋友隨便買,朋友拍了照片,你也確認了結果,最終中獎。
這種情況已經形成基本的約束,可以上訴成功。
情況三:你給了錢,告訴他要買的比分,朋友沒有買,結果你要買的彩票中了獎。
這是一個比較經典的案例。當你委托他買彩票,就需要承擔中途沒能完成約定的各種風險,遺忘、中途有事等等,都有可能導致未能完成約定,這個風險需要自己承擔,而不是朋友承擔這個風險,所以無法上訴成功。
情況四:你給了錢,告訴他要買的比分,朋友買了,也中獎了。
這種情況已經形成某種委托,或者用“使者”的概念,如果朋友侵占獎金,可以上訴。
情況五:你沒給錢,但告知了要買的比分,朋友買了也中獎了。
這種情況就沒有形成委托,“給了是情分,不給是本分”。
總結兩點:必須給錢,必須拍照確認結果,彩票是和博彩公司唯一的合同憑證。
最好的方式:自己買,別用金錢試人心。
商家頻繁接到無理投訴要求退貨/商標或外觀專利侵犯/虛擬產品客戶不付款
一方門迎八方客,只要開門做生意,總會遇上各種人和事。
因為店開在淘寶上,老徐最近也接到很多淘寶店主的咨詢。“比如碰到了‘吃貨團伙’,抓住店鋪的漏洞要求‘退一賠三’,或者脅迫商家發紅包等。”很多商家怕麻煩,就認栽了,但其實他們是欺負商家不懂法。
還有一批商家的情況,是通過平臺聯系付款,線下履約,“很多是兼職,有些是提供虛擬產品”。服務完成之后客戶不付款,因為沒有合同,商家很難上訴成功。老徐自己就曾經遇到過,客戶在咨詢完成后,“可能得到的結果和自己查到的差不多,或是完全不支持他的理論”,他就會選擇退款,理由是“沒解決自己的問題”。
面對這樣的情況,老徐建議商家,最好在服務前簽訂合同,最不濟也要留存社交平臺的聊天記錄,屬于一份瑕疵較大的合同。“要知道與自己交易的人的真實身份信息”,以便于去公安機關調檔,最終也能上訴成功。
經常被亞馬遜商家模仿的商家之一
最經常出現的是商標/產品侵權。“商標都有注冊,很容易上訴成功”,比較繁瑣的是產品侵權,大體分為外觀侵權和核心功能侵權,“外觀只要30%—40%相似,即可判定為侵權”,做了十多年產權服務的老徐接了太多的產權案件,這點非常清楚:外觀或者商標侵權,主要原因是相似會誤導消費者消費行為,這是侵權案的關鍵。
以智能手表舉例,即便外觀上是一個圓的,一個是方的,只要是核心功能相似,即可判定侵權。
所以老徐會建議商家,盡早申請專利,如果沒有申請專利,可以用銷量證明,如果是小商家被大商家抄襲,銷量都沒有人家高,就只能通過上架時間和銷售時間來追溯證明,誰的產品是先出現的。
一旦上訴成功,涉嫌抄襲的商家不僅要下架商品,還要將銷售所得賠付給被侵權商家,金額巨大的,最終可能會受到民事處罰。
記者手札:
如果在老徐的辦公室待上一周,就能看見各種人生百態。他一再強調,“法條本身是冰冷的,我們的服務可以很溫情”,不止要告訴咨詢的人相關的法條,也要給出合理的建議,解決客戶的需求,甚至是情感上的寬慰,這是法律咨詢很核心的作用。
尤其是普通人,一生可能也只會跟律師打一次交道,他們卻不知道去哪里找,也不愿意找熟悉的人透露自己的私密,更多的人被昂貴的咨詢費勸退。往大了說,他的生意,是讓更多的人能夠用親民的價格,享受到法律咨詢的服務。
老徐說,現在的人法律意識越來越強,所以“00后整頓職場”、“民告官”、“監督執法”不斷上榜熱搜,很多原本并不被關注的法條都被搬上臺面,比如試用期合同必須簽訂;工傷的判定;保險繳納;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的合同,試用期只能是1個月,即便規定的是三個月,后面的兩個月也必須發轉正工資;勞動法規定的勞動時間,超出時間算加班,必須支付工資;行政法規定了百姓的上訴行政部門的響應時間……很多事情,其實法條早有明確規定,只是普法工作任重道遠。借用郝勁松一句話,“權利如果不去爭取,那權利就永遠只是一張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