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小暖
那文曾在秀兒面前說過這樣一句話:一個女人不能讓男人動心,那還叫女人嗎?極盡諷刺。
比起那文無心的諷刺,更傷人的就是傳武的行為。
每次和秀兒躺在一張炕上,都會拒秀兒于千里之外,男女間的“不碰”,或許是尊重,可夫妻間的“不碰”,就是一種極大的冷落和侮辱。
傳武難道一刻都沒有對秀兒動過心嗎?如果沒有,那為什么在得知秀兒喜歡上一郎,要嫁給一郎時,他卻悶下一口酒,青筋暴起,悶悶不樂呢?
要我說,傳武就是用“18年不碰秀兒”的這種行為,時時刻刻提醒著自己,心里喜歡的是鮮兒罷了。
何其可笑!這難道就是所謂的“深愛”?
名分
我一度覺得,傳武和鮮兒就是一類人,內心都一樣的擰巴。
他如果真喜歡鮮兒,那就和朱開山一拗到底,咬死是老朱家欠鮮兒的,必須還這份情,把鮮兒明媒正娶了。
可是他沒有。
他既想維護朱開山在村里的面子,八抬大轎地娶了秀兒,又賊心不死地想著鮮兒,在新婚當晚帶著鮮兒私奔了。
從那一刻起,秀兒恨鮮兒恨到了骨子里。
從那一刻起,鮮兒就背上了“偷了秀兒男人”的罵名,她在秀兒面前,永遠抬不起頭。
我曾聽到過這樣一句話:如果真心愛一個人,是不會讓她以任何卑微的身份存在在自己的生活里的。
若愛的潦草,等同于一開始就在放棄。
于鮮兒而言,“私奔”看似浪漫,實則“茍且”。
在傳武帶著鮮兒私奔后,韓老海三番五次地找朱家麻煩,傳文曾對著天怒罵:朱傳武,一個人做的孽,憑什么讓全家人替你背鍋,你個挨千刀的。
或許,在傳文心里也同樣咒罵過鮮兒,畢竟錯是兩個人犯下的。
如果當初,傳武和鮮兒任何一個人,更堅持自己的本心一點,或許,秀兒就不會成為他倆感情的祭奠者,這世上就少了一個“守活寡”的女人。
當初,朱開山發現傳武把鮮兒藏在后山上時,雷霆大怒,那一刻,鮮兒是想跟著傳武的,可她卻偏口是心非,對朱開山說:傳武覺得我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是老朱家欠我的,她愿意給我一個名分,讓我安穩度日,可我始終也沒應承呀。
鮮兒說這話,不過是想試探朱開山,如果朱開山得知我為傳文付出這么多,會不會心一軟,應承了我和傳武的事情。
可沒想到,朱開山卻說:孩子,你和傳武可不行啊,畢竟你們差了半步就成了叔嫂關系,這要是傳出去,我們的臉往哪里擱。
其實,鮮兒內心所顧及的,也正是她和傳武的這一層關系,所以才遲遲不敢和傳武真正的越界,所以才話里話外的試探朱開山的意思。
正如《塵曲》中所寫:世俗的圭臬是加在我們身上的負荷,令我們漸漸無法對內心誠實,偶爾有一絲勇氣,像水下的落葉,被清風攪浮起來,翻一個身,又沉沒到底。
而傳武,知道自己根本拗不過他爹,所以只能表面平和地接受他爹的安排,答應娶秀兒,可內心早就盤算好了一切。
可是,他有沒有想過,他這樣的盤算,會毀了秀兒一輩子,秀兒又有什么錯?
就這一點而言,傳武就夠自私。圖自己將來和鮮兒能快活度日,圖能暫時熄滅他爹的怒氣,讓秀兒賠上了她的半輩子。
如果他足夠的遵從自己的內心,就應該在朱開山宣布把鮮兒認為閨女的時候,勇敢的站出來反對,捍衛自己的感情,捍衛自己的內心。
而他,為了顧全他爹的顏面,在鄉親們面前,認下了這件事,成全了他爹。隨后,又帶著鮮兒“私奔”,成全了自己。
最終,犧牲了秀兒一個人。
這是愛嗎?我總覺得傳武對鮮兒的愛里,摻雜了很多的“孩子氣”,直到震三江出現,我才知道,成熟的愛,有多么迷人。
對比
震三江對鮮兒的愛可謂是春風化雨,鮮兒和震三江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也是她一生中最開心的日子。
震三江起初對鮮兒,只是三番五次地表達自己的情誼,想方設法地對鮮兒好,直到鮮兒說出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時,震三江才決定帶她上二龍山。
當時鮮兒托著下巴,滿臉憧憬地說:我喜歡山上一年四季的景致。春天,滿山的野花開不敗,把大山打扮得像個新娘子;夏天,滿眼的蔥綠躲不掉,可養眼了;到了秋天,那顏色就更好看了…….
看著鮮兒滿眼的向往,震三江覺得自己能給鮮兒想要的生活,才對鮮兒發出邀請,問鮮兒愿不愿意跟著他。
再看看傳武,他當初帶著鮮兒私奔的時候,根本沒有想過他能不能給鮮兒好的生活,出門在外那幾個月,帶著鮮兒顛沛流離,食不飽腹,鮮兒由于身體虛弱染上了時疫,差點把命送在了被江水浸的潮濕的排筏上。
“喜歡”是這個世界上最純粹的感情,但空有一句“喜歡”,是不足以體現“喜歡”的。空有一腔熱血的“喜歡”,沒有“能力”,有時候也是一種辜負。
如果是20來歲,我會覺得傳武的愛,很浪漫;可過了而立之年,走入婚姻后,我深感“能力”的重要性,沒有物質照拂的感情,要么悲涼要么松散。
鮮兒和震三江上了二龍山,原本震三江是要討鮮兒做老婆的,可鮮兒拜綹子的時候,對十八羅漢說,上山是因為“兄妹緣”,由此可見,鮮兒把震三江當兄弟。
震三江當時沒有黯然傷神,而是順著鮮兒的意思,在弟兄們面前認下了鮮兒這個妹妹,讓鮮兒做了二龍山的“二當家”。
雖然,劇里沒有明說鮮兒和震三江的關系最后發展到了什么程度,可在震三江死后,鮮兒對傳武說:如果當初不是大當家救了我,就沒有我的今天,我這輩子都是大當家的人。
可見,后來兩人的關系,已不再是“兄妹”,而是更近了一步。
從認識鮮兒,到帶鮮兒上二龍山,再到徹底擁有鮮兒,震三江從未強迫過鮮兒,給予鮮兒最大的尊重,和最大的自由,還教會了鮮兒一身的本領。
而傳武,在帶著鮮兒私奔的那一刻,鮮兒曾十分忐忑地問他:咱們走了,爹娘怎么辦?以后咋還有臉回來時,傳武說:顧不了那么多了。
這么大的事情,傳武一個人就決定了,我并不覺得,這是熾熱的愛,我倒覺得,這是無腦的不夠尊重。
他太想擁有鮮兒了,他對鮮兒的感情,更像是一種執念,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追逐。
費洛姆說:成熟的愛,是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不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很顯然,傳武對鮮兒的愛是后者,震三江對鮮兒的愛是前者。
我有時候在想,鮮兒為什么在二龍山當土匪比在塵世間當良民的時候,更快樂,我想到了兩點原因:
其一,得到了尊重。一直認為自己卑賤的鮮兒,在二龍山受到了弟兄們的尊重,這一切都是震三江給的。
其二,價值感。作為二當家的她,帶領著弟兄劫富濟貧,除暴安良,護一方百姓,受到了坊間一致的贊許,這一切除了鮮兒自己努力,還有震三江的幫助,鮮兒的一手好槍法,就是震三江親自教的。
當一個人受到尊重,找到自我價值的時候,人生才有了意義,有了方向,而這一切,都是震三江帶給鮮兒的。
這才是深愛。
正如張小嫻所說:當你真正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會希望他的人生是有意義,只有快樂是不夠的,只會賺錢也是不夠的。
其實,傳武和鮮兒的感情,更像是一個男孩在沒有能力且一無所有的時候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姑娘,那種無力感,那種擠破頭也無法給予姑娘好生活的樣子,大概就是所謂的“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吧。
擰巴
看劇的時候,我一直在想,18年了,難道傳武就真的沒有一刻對秀兒動過心?
就像那文說的:當兵一年,老母豬賽貂蟬。何況秀兒,眉目清秀,溫柔似水。
如果他真不想和秀兒發生點什么,大可不用回家過夜,和秀兒躺在一張炕上。躺在一張炕上,卻拒秀兒于千里之外,這又算什么?
我突然覺得,傳武是在用堅持“18年不碰秀兒”的這種行為,提醒自己,自己愛的人是鮮兒,一直愛著鮮兒。
如今,鮮兒已經有了歸屬,秀兒已經是自己老婆了,到了這種份兒上,還不愿面對事實,活在自己給自己繪制的情感藍圖里,越走越遠,迷途卻不知返。
這又是何苦呢?活在愛而不得的執念里,折磨著自己,也折磨著秀兒。
而另一邊,他又念著和震三江的兄弟情,和鮮兒之間,不敢真正的越界,可卻始終保持著曖昧。
在震三江被官府捉拿,鮮兒跑來找他的時候,不小心摔下了馬,扭了腰。
傳武親自給鮮兒上藥,一個男人給一個女人腰間擦藥這種事情,怎么看怎么曖昧,可傳武和鮮兒卻還能臉不紅的以“姐弟相稱”。
傳武把鮮兒藏在自己軍營宿舍的那幾天,兩個人的行為舉止,就連身邊的小士兵都嗅到了不一樣的味道。
可鮮兒卻還能毫不羞愧地對傳武說:聽姐話,好好和秀兒過日子。
這不可笑嗎?你在這兒和他曖昧不清,還要裝好人讓他和秀兒好好過日子,這不是又當又立是什么?
我相信,當鮮兒和傳武夜深人靜共處一室,卻不能相擁而眠時的那種無力感,是何等的折磨人,可這一切,又怨得了誰呢?
如果當初兩人足夠勇敢,堅持自己的本心,又何來這么多“愛而不得”的折磨。
最后,我想用這樣一段話結束這篇文章:漫長的人生中,誰都有怯懦、軟弱、猶疑、錯訛,就好像誰都有在某個特定時候勇敢、堅定、執著、頑強。有和樂也有傷痛,有美滿也有缺失,有錯謬也有改過,有虧欠也有償還,有順暢也有坎坷。
或許,當初兩人的不夠勇敢,就已經注定鮮兒只能成為傳武心中的白月光吧,一落地,就黯然失色,所以永遠地掛在了傳武的心頭。
作者:張小暖,愿你我在溫暖而舒心的文字里相逢不晚,共同成長!
原創不易,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