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通州區(qū)的一條道路上,陳某騎著自行車停在了道路中間。原來當天她是想給兒子改善一下伙食,所以包了不少餃子給兒子送去,哪知道因為粗心半路上餃子掉在了地上,她趕忙下車去撿。而撿回了餃子她也沒有離開道路,而是直接把自行車停在路中間,開始整理起這些餃子來。
就這樣陳某直接在路中間停了3分多鐘,而隨著時間的流逝,死神也向她漸漸逼來。此時一名外賣小哥李某正好騎著電動自行車經過,李某當時是著急去取餐,已經擰死了電門,時速在二三十公里。而且他騎車也是心不在焉盯著手機,根本沒注意到路中間還站著整理東西的陳某。
而正是因為李某的肆無忌憚和陳某的粗心,最終發(fā)生了交通事故,李某直接將陳某撞倒在地,而且是后腦勺著地。李某戴著頭盔沒有大礙,而陳某沒有頭盔保護當場血流一地,李某雖然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但是最終陳某還是因重度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交管部門鑒定,當時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速且并未注意交通安全,而陳某在道路中間長時間停留,雙方對事故的發(fā)生均有責任。最終判定外賣小哥李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死者陳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隨后外賣員李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近日被通州檢方提起公訴。
這起事故讓本就不富裕的陳某的家庭破碎,此時不管是責任劃分還是之后可能的賠償,對陳某來說都再無意義,失去了生命與兒子天人永隔,屬實是悲??!而李某家庭條件更差,保險賠的那點錢跟一條人命來說更是微不足道,李某也拿不出錢來換一紙諒解書,最終只能是盡可能的賠償和接受改造,下輩子還要在痛苦和悔恨中度過,兩個家庭都被這起事故給毀了!
其實,很多事故本是可以避免的,然而太多的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或心存僥幸,覺得自己的一點點“任性”不會那么巧就發(fā)生事故,可惜卻常常事與愿違。那些不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的人,往往會付出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