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兩年來,谷傳民起訴大衣哥侵犯其著作權一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兩年前,谷傳民就在網上談過此事,當時他希望能夠私了,因為自己和大衣哥是多年好友,稱得上是他事業上的伯樂之一,不到萬不得已,不想對簿公堂!
但大衣哥從未回應過此事,更沒有給谷傳民想要的版權費,這樣的態度徹底惹惱了谷傳民,后者開始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02.
就在近日,谷傳民突然發聲,稱自己已經收到法院傳票,大衣哥朱之文侵犯其歌曲版權一事將會在11月4日在法院召開!
這件事流出后,網友的聲音幾乎一邊倒,所有人都認為谷傳民在蹭大衣哥的熱度,因為大衣哥實在是太火了,每年商演上百場,年收入八位數,每天都有上萬人等候在他的家門口!
03.
于是問題來了,谷傳民狀告大衣哥侵犯其著作權,到底是有意碰瓷呢?還是在捍衛自己的原創作品?
昨天,封面新聞記者電話采訪了“大衣哥”朱之文,當時大衣哥正在忙農活,他并不知道自己被昔日好友谷傳民狀告了!
事情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大衣哥則首次回應了唱谷傳民“火火的情懷”歌曲一事,原話是這么說的:
谷傳民所說的事情,我需要說明白。我是2011年參加電視臺的歌唱比賽,演唱《滾滾長江東逝水》 于2012年走紅的。有一天,谷傳民在一位電視臺朋友的介紹下,主動找到我,讓我幫他推廣演唱一首歌。當時,沒有說版權的事,只是說幫忙唱。這首歌,我一直是以幫朋友忙的身份,幫谷傳民唱了多次,但卻沒有唱紅。后來,我就沒有再唱他的這首歌了。谷傳民現在到法院告我,說我侵犯他的著作權,沒有道理。我相信山東省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會根據事實作出公正判決。
這也就是說,大衣哥唱谷傳民的歌曲時,對方并沒有向其提到版權費一事,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大衣哥認為唱歌就是在幫助谷傳民打響知名度,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做了好事卻被人狀告!
04.
但谷傳民給出的是另外一種解釋:
我本人把這首歌詞定位為公益性作品。一是這首歌詞系基于聚焦新農村發展、關愛留守兒童創作的;二是朱之文將這首歌用于當年的家鄉公益演唱會和央視農村節目;三是朱之文出版歌曲專輯《火火的情懷》時公開表示專輯一分錢不賣,但實際上全網及書店上架(有當時視頻證據為證);四是基于作品的公益性,我已明確告知朱之文可以公益使用。但朱之文之后數年來在大量商演中使用這首作品獲利。當我就此向他提出歌曲音樂文學的版權要求時,他卻與助理唱雙簧,直至不理不睬,甚至對外聲稱我求他推廣作品!
簡單來說,谷傳民認為,大衣哥可以在公益節目里唱自己的作品,如果用于商演,就要給他版權費!
這回大家明白了吧,谷傳民狀告大衣哥一事,其實就是一開始沒有說好,雙方都誤會了彼此的用意,谷傳民要的是錢,大衣哥認為自己已經火了,幫他唱歌已經是好事一件,根本扯不到版權費!
現如今,谷傳民和大衣哥的官司即將開始,誰會獲勝,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