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三年前,我在頭條還沒有寫文章,只是在別人的文章評論區偶爾留言。某日,突然發現,在2003年因行賄罪、誹謗罪鋃鐺入獄、2005年獲釋的張俊以出現在頭條上。打開他的主頁,沒有幾篇文章,粉絲也不過千,應該是剛剛開號不久。
忘記了張俊以那天發的文章的具體內容了,大抵是自吹自擂吧。我在下面留言:你欠我的錢啥時還?弄得有的網友一頭霧水,跟貼問咋回事。因為張俊以沒有回復,我也沒有再留言。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前幾天在網上查找資料,居然發現頗多吹捧張俊以的網文。百度詞條說:
“張俊以出生于書香門第、文學世家,張俊以的爸爸是著名作家張放(張榮久),出版過長篇小說《華佗傳》《華佗與曹操》《楊靖宇傳》《吳佩孚傳》《張學良》《文津閣軼聞》《大潮與暗流》《小樓筆攬》《亞滿洲傳奇》等多部小說及影視作品,張俊以的爸爸做過宣傳部部長、文聯主席、雜志社的社長和總編輯。張俊以家族是一個龐大的家族,有700多戶人口,張俊以的直系親屬當中多數從事新聞出版、影視、文化傳媒,張俊以從不依靠別人,完全憑著自己的勤奮和努力闖出了一條自強不息的成功之路。張俊以是中國商界最低調的億萬富豪,回避所有富翁排行榜,回避所有經濟類電視欄目和經濟報刊的宣傳,平時以一個詞作家的身份出現在熒屏上。張俊以是中國藝術與資本結合最成功的實業家。有海外多位國際巨星和國際富豪都代理張俊以的產品。”
一篇為張俊以洗地的博文稱:以行賄罪、誹謗罪兩罪并罰,判處張俊以有期徒刑6年,趙安因為在獄中改造良好,被提前兩年釋放,而張俊以只做了兩年牢,就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而另一篇博文則稱張俊以在獄中兩次救人有立功表現,因而提前釋放。
上面這些文字里的張俊以,和我認識的張俊以,判若兩人。下面我就說說張俊以是怎么欠我錢的,以解網友之惑。
記得是在1985年3月還是4月,一個大約十五六歲的少年來到報社副刊編輯部,自稱張俊以,是宗仁發介紹來的,請我幫忙。宗仁發當時是吉林遼源《關東文學》的總編輯,曾發表過我的一部中篇小說。既然是他介紹的,我理應關照。原來,張俊以弄了個內部出版準印證,要出一期詩歌專號《關東詩人報》,可他既不懂編輯,又不懂排版,所以請我幫忙,并承諾給一些勞務費。為了聯系方便,他住進了報社隔壁的春城旅社。那兩天,我幾乎投入了全部精力,修改那些蹩腳的詩稿,然后畫版送印刷廠,樓上樓下,忙得不亦樂乎。之后,就沒我什么事了,然后就看不到張俊以了,就連印出來的報紙也沒有看到。
東北人有一句俗語:臉皮厚,吃個夠;臉皮薄,吃不著。接觸兩天,張俊以給我最深的印象就是:臉大顯得臉皮厚。我不知道張俊以搞這張報紙是賠是賺,反正我的勞務費沒收到。
之后,還有兩次見到張俊以,都是在我采訪來長春的著名歌星的時候。記得那次我在長春體育館后臺正采訪毛阿敏,張俊以突然闖進來,直接遞給毛阿敏幾頁紙,說:“這是我寫的歌詞,請老師演唱。”毛阿敏很禮貌地說:“對不起,我正在接受記者采訪。”他仍然不甘心,還是把歌詞丟給了毛阿敏,說:“上面有我的聯系方式,拜托了!”之后,他才離開,至始至終沒有和我說一句話,好像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面,更沒有欠我錢!
90年代初,曾有編輯同行告訴我,有個寫詩的張俊以,只要發表他的詩歌,不但不要稿費,還給編輯錢。看來,他已經不再是幾年前那個吝嗇的少年了!不過,我有幾個編輯朋友卻不買賬,就是不發他的詩歌。
1991年我去北京公干,住在北太平莊附近的吉林省駐京辦事處招待所。遇到在另一家報社工作的小宋。她也寫詩,對我說張俊以就住在頂樓,現在是一家藥廠的老板,很有錢,長年包幾個房間。小宋問我,要不要見一見張俊以。于是,我講了我與張俊以的往事。小宋聽了,說:這種人還是離遠點吧。
兩年后,我離開東北,再見到張俊以就是在電視上了。每年春節晚會,攝影師總會給他一個特寫鏡頭。據說,正是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引起央視高層的注意,開始派員調查。結果,查出來張俊以與央視春晚總導演趙安之間的權錢交易。最后,二人均被判刑。這個事件在當年曾轟動娛樂圈。
后來在網絡上流傳的張俊以立功減刑也好,無罪釋放也好,都沒有看到官方正式文書證實。而他本人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說他是被冤枉的,出獄后就提起申述,過了十幾年也沒見他申述成功的消息。如果他果真申訴了,司法機關應該會復查的,畢竟這個案子影響很大。同時,我認為,他提前兩年釋放的決定也應該查一查,看看是否有什么貓膩。以他的行事風格,提前釋放大概率不正常。也許,張俊以因此二進宮,亦未可知。
至于張俊以欠我的錢,估計是不會還了,我也不指望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