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的首席顧問周一建議,蘋果因違反隱私規則應被罰款600萬歐元(630萬美元)。
在行業游說團體France Digitale對蘋果提出投訴后,CNIL(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報告員Francois Pellegrini周一提出了這一建議。
蘋果公司禁止廣告商在未經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訪問其廣告商標識符(IDFA)--一種獨特的設備標識符,可用于為每臺設備投放廣告。然而,根據France Digitale和Pellegrini的說法,它并沒有對自己的應用程序和服務適用同樣的事先同意標準。
該公司的應用程序跟蹤透明度(ATT)功能在去年作為iOS14.5的一部分推出。在打開新下載的應用程序時,它提示iPhone用戶是否愿意選擇允許該應用程序在其他應用程序和網站上跟蹤其活動。
Pellegrini在發言中表示,蘋果之前的操作系統版本 iOS14.6未能妥善征求用戶對收集個人數據的事先同意,因此違反了歐盟 ePrivacy 指令下的隱私規則。
他補充說,在蘋果操作系統 iOS15的后續版本中所做的更改允許獲得此類事先同意。蘋果隱私主管Gary Davis在聽證會上對報告員的結論提出異議,稱這家美國公司致力于保護用戶隱私。
來源:站長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