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通告》指出,本通告所稱預置應用軟件,是指由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能終端主屏幕和輔助屏界面內存在用戶交互入口,為滿足用戶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件程序。
《通告》強調,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
(一)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二)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三)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訊錄、瀏覽器;
(四)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
該《通告》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來源:Tech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