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消息,2018 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業(yè)秘密”為由,將威馬汽車告上法庭,要求威馬賠償 21 億元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該案在幾年中多次審理,近日迎來一審判決。
據《財經汽車》消息,一審判決書已于 9 月下發(fā)。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結果,威馬需賠償吉利 700 萬元,其中包括經濟損失 500 萬元,和為制止侵權的各項花費 200 萬元。此外,威馬要停止使用用于 EX5 車型上的 5 個汽車零部件圖紙。法院審理后認定,這 5 個圖紙相關信息均屬于吉利。據悉,這 5 個零部件圖紙分別是前穩(wěn)定桿總成、后橋總成安裝支架、前懸左下擺臂、前穩(wěn)定桿左趁套、后橋總成,均為汽車底盤零部件。
對此,威馬汽車回應稱,該案件判決尚未生效,威馬方已經上訴;停用圖紙對公司沒有實質性影響或影響不大。
據了解,威馬汽車在今年 6 月提交的港股招股書顯示,威馬汽車 2021 年總收益 63.64 億元,同比增長 77.5%。但凈虧損進一步擴大,從 2019 年的 41.45 億元,擴大到 2021 年的 82.06 億元。
此外,11 月 21 日,有媒體報道稱,威馬汽車董事長、CEO 沈暉向全體員工發(fā)送內部信,要求通過降薪方式降低運營成本。其中高層員工(M4 及以上)降薪 50%,其他員工發(fā)放 70% 基本工資,此外還推遲了每月發(fā)薪日,并取消了年終獎。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