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董潔出現的頻率很高。早前是她關注了前夫潘粵明,大家認為兩人有了復合的可能性。這也難免,兩人加一起都快一百歲的人了,難道還去尋求真愛?他們有個共同的孩子,下半生就湊在一起過,這也就很好。人到后半生圖個什么?不就圖個能陪伴到老的人嗎?要再婚他們倆早就再婚了。
我不知道因為什么,可能因為話題上來了,董潔個人也比較活躍。她帶貨上天就成了第一名,這一下就讓她火了起來。人紅是非多,有不少人又把她當年那些舊事拿出來說。說這才10年,劣跡藝人怎么也不封殺,居然又冒出來了。今天,我也想就這件事和大家探討一下,董潔到底屬不屬于劣跡、負面藝人。
你們回想一下,或者網上搜一下。我們能找到的,她和王大治的關系,僅僅是一張親吻照,而且還是王大治死皮賴臉湊上去的。除此之外,你們也找不到任何董潔出軌的證明。狗仔是多厲害的生物,如果真有別的證據,他們能給你安穩藏在那不扒拉出來嗎?連狗仔都找不到更多的證據了。
那好了,親吻了一下。這件事肯定是不對的,已婚婦女和別人親吻,這是不道德了而且公布于眾了,那潘粵明就是不離也不行,這關乎到男人面子的問題。但是兩人離婚之后,潘粵明也沒交女朋友,董潔也沒和王大治在一起。按理說,如果是有真感情,兩人離婚后,過個一兩年,她還不跟王大治走到一起?
那有人又說了,那會還沒有負面藝人、劣跡藝人這么一說,也沒有封殺的這個框架。可是我們現在評判劣跡的標準是什么?明星出軌、明星吸DU、明星和粉絲糾纏不清?貌似也就這么幾種情況,萬變不離其宗。我還沒有聽說,和別人親了一口就被扣上劣跡藝人的帽子這一說,行為不檢點但性質達不到以上標準。
其實,對于犯過錯的藝人,我們理應懲罰,但也要看他們后期的表現。就黃海波而言,他后來表現得特別好,直到今天也不讓他復出,是不是懲罰太過殘酷了。董潔離婚后,行為也十分檢點,沉寂了多年之后,出來就在網上教人做菜,然后把頂頂撫養成人,她背負十年罵名,我認為懲罰也夠了。
那些說董潔該被封殺的人,你們平日里有沒有犯過錯?一定有吧!犯錯之后,你努力悔改,打算好好做人,如果別人就不給你機會怎么辦,就要把你置于死地又怎么辦?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這樣的詞句用到這我倒也覺得合適。大不了今后如果董潔再犯錯,我們繼續懲罰她好了,別揪住人家小辮子不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