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9 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關于規范和加強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的意見》。為確保人工智能司法應用得到更好的技術支持,《意見》提出五方面的系統建設要求。
要求加強人工智能應用頂層設計,明確人工智能司法應用需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部署,設計完善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相關信息系統體系架構和技術標準體系;
要求加強司法數據中臺和智慧法院大腦建設,通過打造實體化司法數據中臺和智慧法院大腦,為面向各類業務的人工智能司法應用提供核心驅動;
要求加強司法人工智能應用系統建設,以提升智能化水平為主線,建設符合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司法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
要求加強司法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依托國家重點工程、科研項目和科技創新平臺,組織產學研優勢力量,開展關鍵核心技術集智攻關,為司法人工智能系統建設提供牽引和支撐;
同時,還要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運維保障,強化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能力,完善人工智能運行維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