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4月25日消息,今天上午在北京舉行了2023年度積分報告發布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啟動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第 2 次修訂,探索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報道稱,根據積分池制度,當市場供大于求時,企業可自愿申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收儲。收儲至積池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儲存有效期為5年,且不再設結轉比例要求,即每年向后結轉不再有折損。當市場供小于求時,可釋放存儲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以此調節積分市場供需。
根據積分池制度,供需比確定積分池收儲、釋放積分的觸發條件。供需比是指當年度可供交易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待外部交易抵償的負積分比值。值得一提的是,乘用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實際值,是指該企業在核算年度內生產或進口的新能源乘用車各車型的積分與該車型生產量或進口量乘積之和(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整數)。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我國自2018年起開始實施雙積分制度,分別為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傳統燃油車車企可削減燃油車的油耗來提升油耗積分,也能盡可能的生產出高性價比的新能源汽車以提升新能源積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0%、12%、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此次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第 2 次修訂,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積分市場的發展注入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