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3月16日 消息:3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負責人就《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答記者問,其中回答了有關“平臺二選一”的問題。
市場監管總局回應稱,從實踐情況來看,平臺實施的限制行為隱蔽性強,給監管執法增加了難度。為此,《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了平臺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限制其僅在特定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禁止或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快遞物流等交易輔助服務提供者;不得實施其他干涉平臺內經營者自主經營的行為。這些規定對有效保障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平臺經濟良好競爭秩序、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均具有重要意義。
近幾年,互聯網平臺出現了多次的“平臺二選一”事件,主要涉及電商、外賣、支付等幾個互聯網關鍵領域,商家只能在其中一個平臺或者受限制的幾個平臺內提供服務,這也對消費者也十分不公平。最知名的情況就是在“雙十一”、“618”等電商購物節時,商家常常會接到電商平臺的通知,要求只能在一個平臺內做促銷活動,這也導致很多商家對平臺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