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誰》,堪稱近期的最失望!
剛開播時,它號稱是第二部《狂飆》,誰知,后面越看越不對勁兒,大結局爛尾評
分更是直接從8分+掉到了6分。
為什么?
不光劇組疑惑,觀眾也不理解啊
。
按說故事聚焦連環殺人案、碎尸案、掃黑除惡,集懸疑、刑偵、都市于一身,手握一手好牌。
結果嘞。
拍出來——
剪輯混亂,BGM瞎用;
畫面疑神疑鬼,為了渲染氣氛而渲染,壓根沒有層層遞進的感覺;
最大的硬傷是稀爛的劇情。
開篇布局很大,但后期不僅挖的坑一個沒填,還拉扯出一堆和主線無關的,拖沓又瑣碎。
此時此刻,觀眾只想說:
兇手愛誰誰。
畢竟,我連受害者長啥樣都忘了。
唉!
真是可惜了這設定。
不過,影視圈之大,你拍不好,自然有人能拍好。
這不,灣灣就又出了一部——
《模仿犯》
拋開別的不說,網飛加持的臺劇yyds!
而本劇,是第一部擠進網飛全球TOP10的華語劇。
平臺一口氣放出10集,一集55分鐘,短小精悍,正適合下飯。
打開本劇,依然是——
近幾年爆款華語劇的陣容:吳慷仁、柯佳嬿、林心如……
敢拍的鏡頭:
狂起來剎不住車的劇本:
盡管不愿意承認,但還是得說,很多內地同行又被吊打了。
故事改編自日本同名推理小說,設定在上世紀90年代。
當時的科技尚不發達,警方在辦案的時候總是困難重重,進展緩慢。
比如男主郭曉其就遇到了棘手地。
在公園內,有群眾報警,稱在園區的草地上發現了一只手。
這手被放置在盒子里,像是被精美包裝的禮物。
辦案的警官隨即判斷,一看就是欠了債,被仇家砍下來的。
但郭曉其身為檢察官,在仔細復盤后,又發現了諸多疑點。
1、這手的拇指脫臼。
顯然,她在死之前激烈地掙扎過。
2、手指邊緣有相同方向的傷痕。
可猜測,她被某種特定的工具給禁錮住了。
種種跡象表明,該案件不簡單。
下一步,需要盡快搜尋周邊的失蹤人口,以及找到當事人。
正當郭曉其一頭霧水,法醫突然想起來,兩三年前也有案件里,女子拇指脫臼。
得知這個線索,郭曉其打開了該案件的卷宗。
那是1995年。
一個名叫田村義的攝影師,自首稱殺了人。
受害人是雨萍,尸體被埋在田村義家門外的空地。
其死狀慘烈,身體一絲不掛,舌骨骨折,頸部淤青,身上多處挫傷。
同樣的,手指拇指脫臼,有被類似手銬等工具扣押的痕跡。
由于人證物證俱全,案件沒有什么爭議的結案了。
但,郭曉其看了,便找到了漏洞。
原來,尸檢報告有個小細節是,受害人的下體有刻意被清洗的痕跡。
???
田村義都自首了,為何還要毀掉作案證據。
于是,郭曉其帶著疑惑,去監獄找到服刑中的田村義。
無需多說,他只拿一個小手銬,就測試出田村義壓根不熟練操作,且他并不知道雨萍的手被銬過。
而經過郭曉其實地勘察作案現場,田村義則根本不具備作案的時間。
這說明,田村義很有可能有共犯。
此時,再結合公園的斷掌,兩個手掌的傷痕高度一致,難道殺人的兇手仍逍遙法外?
講真,短短兩集,信息量巨大。
廠長看的時候,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生怕錯過一點兒關鍵線索。
當然了,這部劇如此之吸引人,不單單是節奏快。
有一說一,編劇真的很會寫。
整部劇不是在利用連環殺女案搞噱頭,而是認認真真地在拍刑偵,講故事。
劇中,人設飽滿,邏輯經得起推敲。
比如郭曉其在調查中的出色表現,前面是有鋪墊的。
第一集開始,就是郭曉其的高光時刻。
一案件是,一對夫妻倒在家中,被刀刺傷流血而死。
由于門沒關,路過的鄰居看到了夫妻倆的兒子,正拿著刀站在尸體旁。
就這樣,兒子被抓成為重大嫌疑人。
按說,證據確鑿,兒子百口莫辨。
但郭曉其沒有敷衍了事,而是極其耐心地開導拒絕溝通的兒子。
并且,他在現場看到兒子的臥室,游戲機被按暫停,推斷案發時,兒子正在玩游戲。
再經過他走訪兒子的同學得知,當晚他同學在家中短暫陪他打過游戲。
為了驗證兒子是否有充分的作案時間,郭曉其硬是練習打游戲,從第一關玩到被暫停的那一關。
最終,他花費四天,前后玩了幾百遍,得出兒子不具備作案時間。
當看到檢察官如此相信自己,兒子終于哭了出來,吐露自己看到爸媽慘狀時的不知所措。
一件小小的案件,就把男主的耐心、負責、超強的業務能力、正義感體現地淋漓盡致。
除了男主,與案件相關的還有很多人,涉及各行各業。
比如心理輔導師胡允輝。
她是田村義的心理誘導師,為郭曉其提供了諸多案情分析。
比如女記者。
她是雨萍的室友,案發時堅信雨萍不是調查中的那般不檢點,且因她的口供與調查不符,遭警方改動,她憤怒之余,卻無能為力。
就這樣,她進了媒體這一行,希望能有伸張正義的發言權。
不過,本劇最精彩的還是透過案件,呈現了那個年代落后、復雜、混亂的社會。
警察敷衍結案,只求領了工資,過舒服日子;
檢察官與商人、黑幫勾結,腐敗貪污,一塌糊涂。
當有關部門失去了公信力,媒體成了一個很重要的存在。
提前劇透一點是,在斷掌案、雨萍案背后,確實有一個神秘人出現。
并且,他還在繼續作惡。
他綁架女孩,使勁凌辱,將其捆綁,折磨得對方痛不欲生。
包括連警察的女兒也不放過。
最令人咋舌的是,他的身上絲毫沒有殺人后的恐懼感。
不僅沒有,他還肆意挑釁。
挑釁警察。
他給電視臺寄了一盤錄像帶,公告殺戮仍在持續,而殺人的人,可能是任何人。
挑釁受害者家屬。
在斷掌之后,又有女孩失蹤了。
隔天家屬便接到電話,對方讓他去街上學狗叫,學到半夜12點才肯放人。
家屬照做了。
女孩卻沒回來。
回來的是女孩帶血的內衣,以及一盤記錄了她被害過程的錄像帶。
是的,兇手仿佛在昭告天下,他殺一個人如同捏死一只螞蟻一樣簡單。
講真,生活在如今這個法制健全,安全系數極高的社會,廠長看到這一幕是感覺不可思議的。
但回想起臺灣女明星白冰冰17歲女兒被撕票一案,瞬間汗毛豎起。
兩者的瘋狂簡直是一模一樣。
同樣瘋狂的還有吃人血饅頭的電視臺、媒體。
為了讓女孩的尸體回來,家屬曾去電視臺求助,向兇手喊話。
你以為家屬去電視臺尋女,是電視臺出于善意的幫助???
不不不。
實際上,節目組是把轟動的失蹤案家屬,當作爆點,博取流量。
新聞曾經代表了真相,但現在是一場又一場的真人秀,每一個舞臺都是由觀眾的欲望創造出來的。
唯有觀眾沉迷的目光,表演者才有存在的價值。
鏡頭前,家屬在流淚;
節目組卻選擇播放攻擊受害者和家屬的留言。
彼時,節目組看著一路飆升的收視率,內心一定是在狂喜。
諷刺的是,請來家屬的人,正是前文提到的女記者。
事后,她拒絕了家屬的答謝,滿懷愧疚地說——
記者都一樣,都是為了新聞而已。
可以說,本劇簡直是《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前傳。
兇手很猖狂,作案手法很殘暴,媒體、公眾的態度很浮躁和極端。
乍一看覺得莫名其妙,實則看下現在的網絡、社會,整個一生動還原現實啊。
從某種程度上講,編劇做到了解析人性,而不是遮掩人性。
但,一如《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沒有一黑到底;
面對這些丑惡、陰暗、身不由己……就像劇中的臺詞說的——
我們永遠有機會做出高尚的選擇,不必像野獸一樣屈服于本能,被恐懼或憤怒所左右;
這個世界的黑暗不會消失,我們所能做的,是用更多的溫暖跟光去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