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3月19日 消息:上海知識產(chǎn)權法院于昨日發(fā)布消息,依法認定“小豬佩奇”商標為馳名商標,判令被告陳某某賠償原告娛樂壹公司經(jīng)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3萬元。
近日,上海知識產(chǎn)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chǎn)法院)審結原告娛樂壹英國有限公司(下簡稱“娛樂壹公司”)與被告陳某某、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簡稱“尋夢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認定“小豬佩奇”商標為馳名商標,判令被告陳某某賠償原告娛樂壹公司經(jīng)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3萬元。
上海知產(chǎn)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告的“小豬佩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于第9類動畫片、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上,與屬于第11類的燈具商品不屬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也并非關聯(lián)商品,因此,涉案“小豬佩奇”注冊商標在本案中予以保護的前提是該商標須為馳名商標,故有必要對該商標是否馳名作出判定。
法院根據(jù)被告陳某某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范圍、后果,“小豬佩奇”商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支付了合理開支等情況,酌情確定賠償額數(shù)。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