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目前所謂華語樂壇已經基本淪陷為一群需要有個技能身份作為說道,以便打著音樂的幌子撈戀愛幻想對象錢的所謂“藝人”們撈錢的地方。少數有才華有實力有好作品認真做音樂的人,反而比男愛豆嘴上的毛還少。
專門做出來給本來就土鱉庸俗沒有什么音樂鑒賞力素養的白日夢少男少女老阿姨宅大叔聽眾們消費的廢物音樂作品數量,比女愛豆臉上的粉還厚。現在音樂跟很多其它藝術門類一樣,只是個幌子,一如夜場KTV摸摸唱里的小姐姐,唱是假唱,摸是真摸,賺的就是這種擦邊球幌子錢。看看70年代,80年代,那是華語音樂的鼎盛期,羅大佑,李宗盛,崔健,許冠杰,BEYOND,齊秦,王杰,一批創作人及歌者創作出無數的經典歌曲。
90年代周杰倫,王力宏,陶喆,樸樹,汪峰,林俊杰等,也是才華橫溢,接力華語樂壇之棒。而進入到2000年之后,網絡的興起讓創作人的作品一夜之間就能傳遍大江南北,關鍵是沒有任何版權之說的傳播,歌紅了,但是創作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自然就沒有人愿意搞創作,華語樂壇就成了無源之水,慢慢的枯竭。
這樣的狀況卻催生了另一種情況,一些本來根本就無法出版面世的口水歌卻有了機會,最具代表的就是雪村,他的歌拿到唱片公司被稱為垃圾扔了出來,沒辦法,只能放在網絡上免費下載,卻無意中迎合了一些沒有什么審美的群體,于是咸魚翻身,火了起來,從此以后,很多不入流的歌曲都效仿,網絡成了這些垃圾的天堂,《香水有毒》《海草舞》《小雞小雞》這樣的垃圾歌曲充斥著網絡,讓一群沒有音樂鑒賞能力的人如獲至寶,真是烏龜看王八,越看越喜歡。
唱片公司和圖書出版業的情況類似,本來他們起到了篩選的作用,把精品挑出來出版,而垃圾就扔進垃圾桶,可網絡的問題就在于失去了篩選這一環節,不管是什么垃圾都能面世,當然不能說所有的網絡作品都是垃圾,也有《鬼吹燈》《盜墓筆記》之類的好作品,但是大多數都是垃圾,音樂同樣也是這樣。為何那么多創作人不再創作?那么多歌手往影視圈發展,就是因為網絡的原因,保護不了版權,又沒有篩選器,華語樂壇只能走進衰落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