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1 日,證監會公布《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現行《條例》自 2008 年頒布以來,其間僅于 2014 年進行過小幅修訂,此次修改是近 15 年來的首次重要修訂。
從 2008 年《條例》頒布至今,我國證券業經歷了快速發展,證券公司數量從 106 家增至 140 家,行業資產總規模更是從 1.2 萬億增至 11.06 萬億。
此次《條例》新增 35 條、刪減 5 條、修改 68 條,涵蓋落實新《證券法》、規范證券公司治理、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補充業務規則、強化合規風控、優化監管方式等共 6 個方面的內容。
不僅將提升證券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寫入立法目的,明確監管導向,還強調規范證券公司融資行為,遵循必要、合理、集約原則,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條例》增設了“合規風控”和“信息技術”專章。
青云科技數字價值研究院認為,作為 15 年來最大幅度的修訂,此次《條例》引導券業回歸本源,補充業務規則,促進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有效發揮,同時也在合規和監管方面比此前更趨于嚴格,完善內部外約束機制,并優化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其中,“信息技術”專章從三個方面做出要求:一是突出信息技術安全管理,要求證券公司保障信息技術投入,提高自主研發能力,維護信息技術系統安全、數據安全和客戶個人信息安全。二是對雙跨、信息系統接入等作出原則性規定。三是對證券公司使用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的產品和服務提出要求,明確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的禁止性行為。
從上市券商近年來披露的信息技術投入情況來看,行業整體對于科技重視的程度也是逐年提升。一方面是致力于通過金融科技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量身定制的、伴隨式的專業財富管理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是持續提升數字化安全能力。
回歸到今年年初,中證協起草并向券商下發的《證券公司網絡和信息安全三年提升計劃(2023-2025)》(征求意見稿)中,明確鼓勵了有條件的公司積極推進新一代核心系統的建設,開展核心系統技術架構的轉型升級工作并積極從集中式專有技術架構向分布式、低時延、開放技術架構轉型,具備高可用、高性能、低延時、易擴展及松耦合等特性。
由此可見,加強信息技術安全管理,要從基礎層面加強相關投入,提高自主研發能力,建設既符合信創需求,又符合經濟發展大趨勢的數字化基礎設施。
近兩年,青云科技依托于自身全棧信創云產品體系,也服務了一些券商的核心交易系統全面升級與信創化嘗試項目,深刻感受到券商在謹慎中求突破的創新決心與努力,也相信券商將會迎來更深入的數字化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