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6月27日消息,美國最高法院在當地時間周一做出裁決,拒絕聽取蘋果和博通公司關于加州理工學院數據傳輸專利有效性的上訴請求。然而,與此同時,之前陪審團認定的支付給加州理工大學的11億美元賠償金額也被駁回,需要重新審理。
據了解,加州理工學院于2016年在洛杉磯聯邦法院起訴蘋果和博通公司,指控其使用博通WiFi芯片的iPhone、iPad、Apple Watch等設備侵犯了該學院的數據傳輸專利。一名陪審團曾判定蘋果應支付8.378億美元賠償金,博通應支付2.702億美元賠償金。然而,聯邦巡回法院對賠償金額表示異議,并將案件發回重新審理,以確定適當的賠償金額。
蘋果和博通公司對此前的判決提出上訴,但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他們的上訴請求。他們主張應在審理期間就專利的有效性提出質疑,但聯邦巡回法院維持了初審法官的決定,認為他們本可以在專利審查請求中提出這些觀點。
蘋果是博通芯片的主要買家,兩家公司在2020年1月達成了一項150億美元的芯片供貨協議,該協議將于2023年結束。博通表示,其收入的20%來自蘋果。
除了蘋果和博通,加州理工學院還起訴了微軟、三星電子、戴爾和惠普等公司,指控它們也侵犯了同一項專利。目前,針對這些公司的訴訟案件尚未有進一步的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