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關稅已經塵埃落地,這邊還在盯著它的生效將要影響哪些企業?那頭,歐洲議會已經高票通過了關于歐盟電池法的臨時協議。在獲得歐盟理事會批準后,這項法規就將正式生效。
很多人對這個全新的電池法可能沒有概念,就讓我們一起來解惑一下。
為什么會有新的電池法?具體包括什么?
歐盟成員國將以統一的方式對電池進行管理,對于電池設計、生產和回收在內的產業鏈各環節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電池新分類
新電池法擬適用于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類型的電池,并將根據電池質量及最終使用對象的不同,分為以下五類:
● 便攜式電池:是指密封的、質量小于或等于5kg的,非設計專供工業用途的,既不是電動汽車電池也不是輕型交通工具電池也不是SLI電池;
● SLI電池:是指設計為啟動、照明或點火提供電力的任何電池,也可用于車輛、其他運輸工具或機械的輔助或備用目的;
● 輕型交通工具(LMT)電池:是指任何密封的、質量小于或等于25kg的,旨在為輪式車輛提供牽引力的電池,這些車輛可以單獨由電動機或由電動機和人力的組合方式提供動力,包括法規(EU) No 168/2013定義的L類車輛,但不包括電動汽車電池;
● 電動汽車(EV)電池:是指設計為法規(EU) 2018/858 定義的M、N和O類混合動力或電動汽車提供牽引力的任何電池;或質量超過25kg的,設計為法規(EU) No 168/2013定義的L 類車輛提供牽引力的任何電池;
● 工業電池:是指任何專門為工業用途設計的電池,或任何經過準備再利用后用于工業用途的電池,以及質量超過5kg的,除LMT電池、電動汽車電池和SLI電池外的其他電池;
電池生產、回收和再利用的新規定
● 新法生效后,從2024年起將逐步引入對碳足跡、回收成分以及性能和耐久性的可持續性要求。
● 到2025年年中,將開始應用更全面的生產者責任延伸監管框架。
● 所有收集的電池都必須回收利用,對回收材料的比例做了強制性規定,并且必須實現高水平的回收,特別是銅、鈷、鋰、鎳和鉛等有價值的材料。
● 鋰的材料回收率目標到2027年將達到50%,到2031年達到80%。
碳足跡新要求
根據歐盟議會披露的法規信息,自2024年7月起,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必須申報產品碳足跡,并在2027年7月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值要求。
電池產品的碳足跡,已成為歐美監控下一步的重點。在他看來,歐洲和美國已率先對動力電池碳足跡的標準、政策法規開展研究,相比之下,中國作為電池生產大國,對電池碳足跡的研究明顯落后。
進入歐洲須有電池護照
歐盟電池法還要求,到2026年,動力電池和工業電池須持有電池護照,才能在歐洲經濟區銷售。電池護照對電池的制造歷史、化學成分、技術規格、碳足跡等信息進行記錄。
今年初,全球電池聯盟(GBA)首次發布了電池護照概念驗證成果。此次公布的電池護照原型,記錄了三款電池的全生命周期數據,分別來自于汽車生產商奧迪和特斯拉。除歐盟電池法外,電池護照的概念也得到了2021年七國集團領導人會議、加拿大及美國政府的認可,有望進一步推廣。
對我國企業將產生什么影響?
一直以來,我國動力電池產業在全球市場中都占據較大份額。
歐盟新電池法規的主要影響之一正是強調原材料的可持續性和負責任采購,中國電池公司需要確保其供應鏈遵守法規規定的環境和道德標準,這可能需要調整和改進他們過往的采購操作,以及提高供應鏈的透明度和更加明細的采購目錄。此外,中國電池制造商還需要證明產品符合法規中的標準才能進入歐洲市場。
電池全生命周期中的排放大頭主要來自正負極材料、鋁制金屬外殼、以及電芯生產過程中的能耗等。面向歐盟的電池全產業鏈碳排放要求,我國電池產業實際上還面臨著諸多難點。
一方面,我國電池產業鏈碳足跡工作近兩年才起步,數據基礎相對較為薄弱,對產業鏈中的碳排放熱點認知較晚。另一方面,我國電網中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相較歐洲差距較大,生產過程中由電力帶入的間接排放相對更高。
在全球電池新能源產業發展中,中國因具備成熟的產業鏈,已經取得突出成就,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連續8年位居世界第一。研究機構EVTank數據顯示,2022年,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688.4萬輛,在全球的比重增長至63.6%;中國鋰離子電池出貨量達到660.8GWh,同比增長97.7%,在全球鋰離子電池總體出貨量的占比達到69.0%。中國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產業在全球市場中占據較大比重。預計一旦新電池法生效,中國電池制造商若要在歐洲市場銷售電池,將受到更嚴格的環境和審查要求。
中國企業將如何布局應對?
應對歐洲電池法,靠企業單兵作戰行不通,需要多方合作。產業鏈頭部企業需要發揮盟主引領作用,政府職能部門做好管理抓手,盡快制定相關標準,統一行業方法學,推動中歐動力電池碳足跡方法論和數據庫互認,加快完善產業鏈全生命周期數據管理,提高數據質量,提前做好碳足跡評估,共同推進產業低碳轉型。
據海關總署公布數據,今年一季度,中國鋰電池出口額排名前五的國家依次是美國、德國、韓國、荷蘭和越南,占總出口額的62.6%。其中,中國出口至德國和荷蘭兩個歐洲國家的總金額為272.97億元,超過了出口至美國的224.7億元。
根據研究機構統計,過去四年中國在歐洲的動力電池裝機占比持續提升,2019-2022年分別為11.8%、16.8%、22.6%、34%,中國動力電池在歐洲市場份額正進一步上升。2023年,中國企業有望進軍美國、歐洲等海外市場,為國內最大的電動汽車市場增速逐漸放緩做準備。
海外建廠方面,目前,我國鋰電池企業海外建廠數量已達28家(包含電芯、模組PACK工廠),其中,20個工廠公布了規劃產能,總計超過506.5GWh。隨著電池企業海外工廠的落地,也將吸引材料及設備廠商跟隨建廠。
總而言之,中國動力電池產業鏈完整,全球70%的電池產能在中國,產品供應全球。歐盟的《新電池法》明年將實行,對中國電池產業的影響是巨大的,受相關影響的企業現在就要做好準備。
587 票 VS 9 票:歐盟新電池法規投票通過
2023年6月14日,歐洲議會以587票贊成,9票反對,20票棄權,批準了2022年12月9日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加強電池和廢電池可持續性規則的提案達成的臨時政治協議。
2022年12月,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已就歐盟電池法達成臨時協議,該項法規將替代原有的電池指令。此次升級后,歐盟成員國將以統一的方式對電池進行管理,對于電池設計、生產和回收在內的產業鏈各環節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我們第一次有了涵蓋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循環經濟立法,這將同時有益于環境和經濟。”歐洲議會議員阿奇利·瓦里亞蒂表示。到2030年,歐盟的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駛3000萬輛,新規旨在確保其使用的動力電池對環境友好。
根據歐盟電池法的規定,電池主要被劃分動力電池、工業電池、輕便交通工具電池等五大類別,在歐洲經濟區上市的電池必須符合可持續性及安全性的要求,同時標注產品信息標簽,但法規對不同類型電池的相關要求與履約時間有不同規定。
根據歐盟議會披露的法規信息,自2024年7月起,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必須申報產品碳足跡,并在2027年7月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值要求。
碳足跡是指企業機構、活動、產品或個人,通過交通運輸、食品生產和消費以及各類生產過程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集合。
寧德時代(300750.SZ)董事長曾毓群去年曾表示,電池產品的碳足跡,已成為歐美監控下一步的重點。在他看來,歐洲和美國已率先對動力電池碳足跡的標準、政策法規開展研究,相比之下,中國作為電池生產大國,對電池碳足跡的研究明顯落后。
同時,歐盟電池法對于電池所使用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做了強制性規定。此項規定主要適用于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歐盟電池法要求,在2030年,產品中所含的回收鈷、鉛、鋰和鎳的比例最低須達到12%、85%、4%和4%。
歐盟電池法還要求,到2026年,動力電池和工業電池須持有電池護照,才能在歐洲經濟區銷售。電池護照對電池的制造歷史、化學成分、技術規格、碳足跡等信息進行記錄。
今年初,全球電池聯盟(GBA)首次發布了電池護照概念驗證成果。此次公布的電池護照原型,記錄了三款電池的全生命周期數據,分別來自于汽車生產商奧迪和特斯拉。除歐盟電池法外,電池護照的概念也得到了2021年七國集團領導人會議、加拿大及美國政府的認可,有望進一步推廣。
歐洲是中國電池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據海關總署公布數據,今年一季度,中國鋰電池出口額排名前五的國家依次是美國、德國、韓國、荷蘭和越南,占總出口額的62.6%。其中,中國出口至德國和荷蘭兩個歐洲國家的總金額為272.97億元,超過了出口至美國的224.7億元。
來源:界面新聞 記者 | 莊鍵
01
歐盟新電池法規
通過
反對
棄權
587票
9票
20票
新電池法規旨在通過對電池的整個生命周期進行監管,以促進循環經濟,即適用于電池從生產到廢棄回收的整個生命周期,并確保它們是安全的、可持續的且有競爭力的。
?適用的電池:便攜式電池;為車輛啟動、照明或點火提供電力的SLI電池;為輪式車輛如電動滑板車和自行車提供牽引電力的輕型交通工具電池(LMT電池);電動汽車電池(EV電池);工業電池。
?碳足跡聲明與標簽要求:EV電池、LMT電池、容量超過 2kWh 的可充電工業電池強制披露碳足跡,并附上聲明和標簽。
?電池二維碼和數字護照要求:EV電池、LMT電池、容量超過2kWh 的可充電工業電池需要通過二維碼和數字護照披露電池信息,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產品的容量、性能、用途、化學成分、可回收內容物等信息。
?用于新電池制造的最低回收材料占比要求:
?廢棄電池及關鍵金屬材料最低回收率目標:
除了上述羅列的重點要求外,新電池法規還提出了物質限制要求、耐用性及性能要求、可拆卸性及可更換性要求等。
PART 1
歐盟電池法案
2020年12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提案。該提案旨在加強內部市場的運作,促進循環經濟,并減少電池生命周期各個階段的環境和社會影響。該倡議與歐洲綠色協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新工業戰略密切相關。
“
我們首次擁有涵蓋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循環經濟立法,這種方法對環境和經濟都有好處。我們商定了使消費者受益匪淺的措施:電池將功能良好,更安全,更易于拆卸。我們的總體目標是建立一個更強大的歐盟回收行業,特別是鋰回收行業,以及一個整體有競爭力的工業部門,這對于我們大陸的能源轉型和戰略自主在未來幾十年至關重要。這些措施可能成為整個全球電池市場的基準。
——Achille Variati (S&D, IT)
“
PART 2
主要目標要求
圖片來自網絡 侵刪歐盟電池法案提出四個主要目標要求:
更嚴格的廢物收集、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目標;
更嚴格的可持續性、性能和標簽要求;
應對社會和環境風險的盡職調查政策;
電器中的便攜式電池將更容易更換。
PART 3
主要措施
歐盟電池法案的主要措施:
電動汽車(EV)電池、輕型運輸工具(LMT)電池(例如電動滑板車和自行車)以及容量超過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的強制性碳足跡聲明和標簽;
在電器中設計便攜式電池,使消費者自己可以輕松拆卸和更換它們;
LMT電池、容量超過2kWh的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的數字電池護照;
除中小企業外,所有經濟經營者的盡職調查政策;
中國企業如何應對歐盟電池法案
我國的動力電池產業鏈完整,全球有70%的電池產能在中國,但我國在電池碳足跡核算方面仍存在空白,在歐盟電池法案生效之后,會對我國電池產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要早做準備,做好準備。
企業可盡快展開產品碳足跡核算工作,并根據從電池原材料到回收利用全產業鏈的碳足跡核算結果,建立電池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促進碳減排,提高自身的高質量綠色循環發展,符合歐盟進口標準,提升競爭力。
01
電池法的前世今生
電池是向氣候低碳化和更清潔用能過渡的關鍵技術。全球對電池的需求正在迅速增長,到 2030 年將增長14倍。歐盟可能占該需求的 17%。
早在2019年,歐盟委員會于發布了對前電池指令的評估。評估得出的結論是,盡管電池指令在改善環境、回收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果,然而也無法完全實現其目標,特別是與收集廢電池或材料回收效率有關的目標。評估指出,由于缺乏整合技術創新和新用途的機制,該指令很難跟上技術發展的步伐。
2020年12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監管的提案,也就是《新電池法》的雛形,以替代舊有的電池指令。新電池法提案考慮了該行業的技術發展和未來挑戰,并將涵蓋電池從設計到報廢的整個生命周期。
該提案旨在加強內部市場的運作,促進循環經濟,減少電池生命周期各個階段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該倡議與歐洲綠色協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新工業戰略密切相關。
2022年12月,歐盟委員會同意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達成臨時政治協議,法案具體內容已經敲定。
此次通過的《新電池法》,盡管細節文件還未出臺,從披露的一些指標來看,和去年12月那版沒有明顯變化。
一是提供電池碳足跡聲明和標簽,要求企業根據相關標準,收集并計算向歐盟出售的電池在每一個生命周期階段的碳排放數據,包括上游原材料、產品生產、運輸、報廢和回收。
二是設定最低回收率及材料回收目標,就是關于廢棄電池最終有多少可以進行回收的百分比。
三是提供電池護照,其中動力電池被明確要求具有電子記錄。只有擁有電池護照的動力電池,才能進入歐洲市場。
02
高比例的回收要求能否實現?
根據電池法的規定,未來幾年的回收率目標如下:
到2027年,鋰的回收率應達到50%,鈷、銅、鉛和鎳的回收率應達到90%;到2031年,鋰的回收率應達到80%,鈷、銅、鉛和鎳的回收率應達到95%。
博萃循環碳咨詢部門國際業務負責人吳彬告訴《環球零碳》,國內目前采用的回收方式主要是物理法預處理和濕法回收。目前預處理黑粉的收集率已經能達到95%,而濕法部分,鋰的回收率可以達到85%至90%,鎳和鈷的回收率超過98%。但是,以電芯為衡量標準的話,需要將這兩個指標相乘。
由于具體的計算細節尚未確定,還不能判斷達到這些高回收率目標是否存在困難。
03
不僅僅要核算電池碳足跡
新電池法要求覆蓋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將迫使企業在產品設計和生產階段考慮電池的可持續性和回收性。企業需要尋求使用更環保的材料和生產方法,以減少電池對環境的影響,并確保電池能夠被有效回收和再利用。
對于企業而言,電池材料的來源、技術規格、化學成分、制造過程、碳足跡等都在電池護照披露信息中顯示,能夠讓企業清晰供應鏈,深度掌控原材料供應,并可將成本、產能、風險和機會透明化。
吳彬表示,出口電池做好碳足跡只是一部分,電池法規對電池的監管是全生命周期的,包括如前段的供應鏈盡職調查要求,以及最終的回收處置等。法規中提到的數字電池護照,會在更廣的ESG范疇對電池進行要求。
“對于出口電池的碳足跡具體怎么算,歐盟還會出具體的計算規則。”
針對電池的碳足跡,歐盟JRC(歐盟聯合研究中心)牽頭制定了相應的計算規則。這些規則將針對不同類型的電池,如汽車動力電池、儲能電池和輕型交通工具電池等,制定相應的碳足跡計算規則。最近,動力電池的計算規則的最終初稿已經發布。
具體的計算細節和細則尚未最終確定,需要企業密切關注相關規定的發布,并遵循細則進行數據核算和計算方法的核證。
企業可以選擇第三方去進行數據和計算方法的核證,從而只需要披露最終結果,而不需要披露計算細節,從而規避敏感數據的外泄。
04
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破局之道
我國不僅是全球最大的鋰離子電池生產國,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電池材料生產國,是全球鋰離子電池產業鏈最完整的國家,我國鋰離子電池用正極、負極、電解液、隔膜的產量均占到全球的70%以上。
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2022年中國鋰離子蓄電池出口數額接近3426.56億元,相較于2021年的1835.26億元增長86.7%,創歷史新高。今年一季度,我國鋰電池出口1097.9億元,同比增長94.3%。
據 SNE Research 數據,中國生產的動力電池在歐盟市場份額已經從 2020 年的 14.9% 上升至 2023 年的 34%。
近兩年,歐盟及世界多國相繼推出電池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了中國產品進入歐美市場的門檻。
6月11日,在“上海國際碳中和技術、產品與成果展覽會”舉辦期間,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舉辦了國際首個電池行業環境聲明(EPD)平臺發布儀式。
《動力和儲能電池產品類別規則(PCR)》由SGS主筆,包括寧德時代、弗迪電池、遠景等60多家電池行業企業共同制定。旨在深入貫徹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發展戰略,推動電池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助力國內企業在全球能源結構加速轉型的宏觀背景下順利出海。
平臺為電池產品開展EPD工作建立了詳細的流程和規則,并嚴格按照國際標準規定的流程和要求制定了電池產品的類別規則(PCR)。EPD對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數據和信息進行報告,并經由獨立第三方驗證,更具科學性、可比性,更容易獲得外界認可。
將來與國外開展EPD互認工作,有助于增強我國在全球電池行業的影響力和產業安全。來源:環球零碳研究中心
(碳中和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