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反光的鞋面金屬配件
封面新聞記者 楊瀾
“成都地鐵一男子被冤枉偷拍”引發關注。據何先生更新內容稱,他已為上訴確定好律所,并簽了委托代理合同。他說,自己會維權到底,要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此舉再次引發網友評論。有網友支持起訴:“希望可以看到公開的視頻。”也有網友認為: “女生一開始沒有錯,問題在于澄清之后沒有好好道歉,沒必要起訴”。
6月18日,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成都地鐵相關工作人員。這位工作人員回應稱,每節地鐵車廂上都有監控攝像頭,列車上有安保人員、車站有工作人員,建議大家如遇到這類事件,還是要報警比較好。
事發地鐵“火車南站”
被冤枉男子從調解室出來感到胸痛
6天前,在社交媒體上,何先生發布了他的第一篇闡述事發內容的長文,名為《我在成都地鐵被誣告鞋面裝攝像頭,警察證明清白后,女生拒不道歉》,引發關注。
何先生稱,6月11日晚,他搭乘成都地鐵,從犀浦站前往公司宿舍世紀城站的路上,途經火車南站地鐵站時,車廂內有兩名女士看到他鞋子閃爍綠光,認為上面有攝像頭在偷拍。隨后,他在地鐵安全員的見證下,現場脫鞋讓兩名女士檢查。并一同前往了派出所,由民警進行了檢查,證明并無攝像頭。
此后,何先生稱,兩名女士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沒有給他誠懇道歉。他在文中表示,一女生侮辱性道歉,一女生不道歉。
何先生稱,當日從調解室出來之后,便感到胸痛,應是情緒太過壓抑造成的。隨后他一個人去醫院做了CT、心電圖等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沒有異樣。
不接受道歉
被冤枉者決定“起訴”維權
何先生稱,自己不接受兩名女生的道歉,準備起訴。
有律師告訴何先生,最大主張也只能是她們公開賠禮道歉,且不能錄視頻。因為并未對其造成實質性傷害,請律師費用也須自費。何先生在社交平臺上發布的多條內容都表示,希望當時在列車上的乘客聯系自己,以便搜集相關證據。
據何先生更新動態信息顯示,他已確定好律所,也簽了委托代理合同,費用按照類似案件最低標準收取。
何先生表示,希望大家能持續關注自己,會維權到底。事發至今,該案件已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事了,只有維護到“我們”的權益,才能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再次引發討論
地鐵公司建議“報警比較好”
何先生“決定起訴維權”消息發布后,再次引來網友們的討論,有“支持起訴” 也有“沒必要起訴”。支持者 “希望可以看到公開的視頻” ;不支持者則認為:“女生一開始沒有錯,問題在于澄清之后沒有好好道歉,沒必要起訴。” “以后上街都不敢穿這樣的鞋了。。。。。。”
6月18日,成都地鐵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每節地鐵車廂上都有監控攝像頭,列車上有安保人員,車站也有工作人員。大家如遇這類事件,建議還是報警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