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市場魚龍混雜,被坑的往往是租客。如今,在北京租房,租客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3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了最新版的《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的示范文本,并開始推行。上述三個示范文本是依據去年9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而制定的。
相較于此前的舊版本,新版的三個合同增加了三條利好租客的規定:規范長租公寓、規范中介、租房辦理網簽。
規范長租公寓方面,新版《租賃合同》主要解決了退押金難等問題。
《租賃合同》顯示,如果租住長租公寓等住房租賃企業的房源,住房租賃企業向租客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并按照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托管。同時,住房租賃企業向租客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也要納入監管。此外,住房租賃企業應當自租客返還住房后3個工作日內,向租客退還剩余押金、租金。
長租公寓一直是“糾紛重災區”。2015年,“租購并舉”被確立為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多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政策大力支持租賃市場的發展。一時間,風口涌現,大量企業投身于長租公寓賽道。但因為不少長租公寓企業收取租金的底層運營邏輯為“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由此出現了大批因資金鏈斷裂跑路的企業,包括廣受關注的蛋殼、青客等。目前,各地政府已加強對長租公寓的監管,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現象明顯得到改善。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合同中增加相應條款,可以起到較好的保障性作用,減少長租公寓爆雷可能給租賃雙方帶來的隱患。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關榮雪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對于長租公寓易出現的糾紛,《租賃合同》規范了管理,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租客的居住體驗及租賃資金的安全性,切實避免了租客群體的權益受到侵害,解決了多樣化的租賃難題。
不止在長租公寓方面,《租賃合同》還在退租方面保護租客權益。租客在與租賃方發生糾紛時,時常出現租賃方停止供水供電、采取暴力等手段強迫租客退租的行為。新版《租賃合同》明確要求,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
在規范中介行為方面,《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規定,中介收取的傭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房主和租客續訂或者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網簽方面,去年9月實施的《條例》明確,全市統一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租賃合同網簽在該平臺上完成,網簽后自動提交登記備案。
新版《租賃合同》將上述提到的網簽列為強制性條款,具體描述為: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事實上,此前個人住房租賃并沒有形成良好的備案流程,租賃雙方對于租賃合同的備案并沒有相關意識,在不受監管的情況下,租客與承租方極易引發合同糾紛。
“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可以有效實現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同時更有效實現對于租賃押金進行托管。”張波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這將有利于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降低租賃風險,同時有利于對租金形成有效監測。
張波進一步表示,租賃行為備案后,相關公安、教育部門可以形成數據共享,有利于承租人申領居住證,辦理積分落戶,方便子女入學,更好地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近期,北京租賃市場正在回暖。據《全國租賃市場報告(2023年2月)》顯示,北京2月新增租賃供應環比上漲超過150%,北京需求熱度較去年同期更佳,租金環比上漲0.2%,同比上漲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