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買房積分60分可以買。在上海買房子可以通過積分購房,但是沒有房子的家庭,最優先選擇,上海買房可以60積分,家庭為單位買房子,如果結了婚,組織家庭,分數就能夠加10,如果是單身,不加分。
上海積分買房規定
上海買房積分總分=基礎分+社保動態分。
1、基礎分細則
(1)家庭情況:認購新房時,家庭狀況為已婚狀態+10分;認購人為未婚、離異或喪偶等情況則不加分。
(2)戶籍情況:認購新房時,認購人為上海戶籍+10分;認購人為非上海戶籍的(夫妻一方為上海戶籍,非上海戶籍的一方單獨上產證的)不加分。
(3)房產情況:認購新房時,認購人(含家庭成員)名下上海無房的+20分;認購人為滬籍家庭且名下住房有1套方則+5分,兩套以及以上不加分。
(4)五年內購房記錄:認購新房時,認購人(含家庭成員)名下無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的+20分;認購人為滬籍家庭名下有1套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的+5分;認購人5年內有購房記錄的,則不加分。
2、動態分細則
自2003年1月起計算,每繳納一月社保加0.1-0.24分。單身則視個人情況,家庭參照夫妻雙方中社保繳納較多的一方。
上海買房條件
1、單身人士:非滬籍單身人士無法買房;滬籍單身人士名下已經有房的,被限購無法再買房;滬籍單身人士,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共同共有住房數大于等于3套,同樣被限購,如果少于等于2套,還可以再買一套房子。
2、已婚人士:非滬籍已婚人士,必須連續繳納至少5年的社保才有資格買房;夫妻雙方有一方是滬籍人士,可以購買首套房,但是第二套房需要提供5年社保或個稅證明;夫妻雙方都是滬籍人士,并且夫妻雙方各自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住房數少于等于2套,則可以再購買2套,如果擁有3套,則可以再購買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