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要點如下:

關于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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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策略調整為“愿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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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和呼吸道感染癥狀的門急診患者、具有重癥高風險的住院患者、有癥狀的醫務人員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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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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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癥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出現發熱等癥狀后及時指導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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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群聚集場所等,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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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區保留足夠的便民核酸檢測點,保證居民“愿檢盡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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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抗原檢測試劑充足供應。

關于分級分類救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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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輕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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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病例、高齡合并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在亞定點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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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肺炎為主要表現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點醫院集中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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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礎疾病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在三級醫院治療。
關于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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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采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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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后再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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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入境后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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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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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優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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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恢復水路、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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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游。

有序恢復出境旅游
中外人員往來新措施來了!
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于2023年1月8日起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遠端檢測
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后再來華。
二、入境檢疫
不再對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對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癥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者,若屬于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或輕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離或自我照護,其他情況提倡盡快前往醫療機構診治。結果為陰性者,由海關依慣例按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
三、國際客運航班
取消“五個一”“一國一策”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分階段增加航班數量,優化航線分布。簡化機場入境航班處置流程,提高機場運行效率,加強重點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設。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四、來華簽證
進一步優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
五、口岸運行
優化配套管理措施,保障各類口岸貨運盡快恢復至疫情前水平。調整陸路口岸“客停貨通”政策,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逐步恢復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含邊民往來)。逐步恢復水路口岸客運出入境。對國際郵輪,先開展試點,再逐步放開。為中外籍船員在中國境內換班提供更多便利。
六、出入境旅游
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本著試點先行原則,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游。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
聯防聯控機制外事組
2022年12月27日

新冠疫情防控近三年后
為何回歸乙類管理
權威專家詳解
執行“乙類甲管”已近3年的調控政策,此次為何調整為“乙類乙管”?政策調整的主要依據是什么?調整是否意味著防控力度降低?調整之后會帶來哪些改變?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特邀權威專家、國家衛健委新冠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第一時間回應公眾關切。
問
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答
分類管理一直是我國傳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實行動態調整,依法科學管理一直是我國應對傳染病的基本原則。
當前,我國法定傳染病共有40種,其中甲類2種,乙類27種,丙類11種。甲類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丙類傳染病為監測管理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將傳染病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要具備相關條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據對病原體、疾病的性質和危害性的認識,根據人群免疫力和衛生健康系統的抵抗力,根據疫情現狀和未來走向,聚集專家的智慧、借鑒國內外經驗,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決策。
從法理依據來看,當一種傳染病可能對公民的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會造成嚴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時,國家可以對公民和社會采取高強度的干預措施。但是當傳染病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減弱,對于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減輕時,國家就應當動態調整干預措施的強度,保證傳染病防控措施因時因勢優化調整。
當新發傳染病出現時,由于對其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特征缺乏認識,其傳染力、致病力以及病原變異特征尚不清晰,為了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國自2003年傳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新發傳染病應對以來,有效經驗做法是第一時間將其納入乙類傳染病但實施甲類傳染病管控措施。但隨著對疾病及病原體流行規律研究與認識的不斷深入,臨床治療手段、疫苗和藥物的研發應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積累,曾采取“乙類甲管”的非典、禽流感回歸乙類傳染病管控措施,而甲型H1N1流感則并入流行性感冒,按照丙類傳染病監測管理。
問
有網民認為,這種調整意味著防控力度降低,將使疫情更快更大范圍傳播,會這樣嗎?疫情防控今后的重點是什么?
答
調整后,將在感染者與密接人員隔離、疫區封鎖、交通衛生檢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應的調整。針對乙類傳染病,對傳染源和密切接觸者一般不再進行嚴格的隔離管理,因此,在防控措施調整初期可能會出現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繼而引發藥品供應不足、公眾恐慌等現象,為此,我們積極針對這些風險準備應對方案,保障調整的平穩過渡。
當前,我們需將工作重心從防控感染轉到醫療救治上來,工作目標是保健康、防重癥,確保防控措施調整轉段平穩有序。特別需要關注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人群等重癥高風險人群的疫苗接種、個人防護和感染后的及時救治,最大限度減少重癥和病亡。
為有效防范風險,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強疫苗接種,特別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種。二是加強藥品供應保障。三是通過在線健康咨詢、合理用藥科普等,鼓勵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優先選擇居家隔離治療。四是完善醫療機構分級診療機制,優化配置醫療資源,加強基層診療能力建設,統籌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盡最大可能不影響正常醫療服務。五是做好風險溝通,面向公眾加強宣傳倡導。圍繞健康監測、個人防護、居家合理用藥、垃圾棄置等方面給出建議,幫助公眾了解如何用藥、何時就醫以及去哪里就醫等具體問題,促成公眾理性和以平常心應對新冠疫情。六是關心關愛醫務人員、維持社會經濟日常運行的人員,合理安排工作。七是加強病毒變異、疾病嚴重性、醫療資源使用情況的監測,盡量避免發生醫療資源擠兌。
問
當前,病毒變異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政策調整之后,是否意味著我國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狀態?
答
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是基于奧密克戎變異株傳播力和致病力的特性,感染后引起重癥、死亡等情況,以及國際上疫情形勢變化作出的決定,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疫情防控的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株的新特點,高效地利用防控資源,更好地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產生活,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當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續流行。國內疫情總體處于快速上升階段,受各地人群流動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異,各地迎來疫情流行高峰時間會有所差別,未來一段時間各地將陸續面臨疫情流行的壓力。一方面,政府部門、衛生健康系統等將會按照法律規定和職責要求,繼續做好相關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計地降低重癥、減少病亡,維護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別需要公眾做好個人防護,繼續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減少流動和聚集,降低短期內流行高峰帶來的對醫療資源的沖擊。
問
為什么說我們已經具備了調整為“乙類乙管”的基本條件?
答
將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是聚集專家的智慧、借鑒國內外經驗、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決策。應該說,當前人類對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認識進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藥物供給,以及應急處置能力的提升等,都為這次調整創造了條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為調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是新冠病毒奧密克戎變異株致病性明顯減弱。國際和國內監測數據證實,奧密克戎變異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關切變異株顯著減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國累計報告接種新冠病毒疫苗34億多劑次,覆蓋人數和全程接種人數分別占全國總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醫療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過完善分級診療救治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增設發熱門診,增加定點醫院重癥病床、ICU以及相關救治設備與物資,統籌實現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醫療服務保障。
四是我國已具備包括中藥、西藥在內的抗新冠病毒藥物生產和供給能力。
五是人民群眾健康意識、健康素養進一步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逐漸提高。隨著《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發布、居家治療常用藥的普及,在醫務人員指導下,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可居家進行健康監測和對癥處置。
政策調整后,我們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別需要關注病毒變異監測、醫療資源使用情況監測,切實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癥、減少死亡等工作。

疫情公布頻次最終調整為每月一次
實行“乙類乙管”后,新冠疫情監測、數據收集、報告和發布要求有哪些變化?中國疾控中心應急中心主任李群表示,新冠病毒感染調整為“乙類乙管”傳染病后,疾病監測、報告和對外發布等工作,也要做出一些調整:
一是調整公布內容。保留確診病例、重癥病例和死亡病例,不再公布密切接觸者相關信息。
二是調整公布頻次。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進行調整,最終調整為每月一次。
三是調整監測內容。將前期以每一個病例為重點的監測,調整為以疫情趨勢、重點人群為重點的監測,在繼續做好傳染病網絡直報的基礎上,開展醫療機構和社區人群哨點監測等多種形式的監測,加強病毒變異監測,相關監測結果將在中國疾控中心網站上公布。
來源丨新華社、央視新聞、外交部網站
(編輯丨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