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質量沒保障。開發商沒有五證,也就是說開發商很有可能沒有建造商品房的資質,更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這樣的房子質量很難有保障。
2、房屋屬性不明確。沒有五證就看不到房屋的性質。開發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質,許多LOFT、SOHO等形態的房子都是商業用地,不僅使用年限短,而且商用水電費用高昂,并且還需支付較高契稅。
3、銀行不給貸款。商品房預售時,房子通常還在建設中,開發商尚未取得房屋大產證,買房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和過戶,而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是用交易房產的產權做抵押。預售商品房在產權還屬于開發商時就能貸款,一般情況下是因為銀行確認了房子有預售許可證,同時要求開發商提供階段性的擔保責任,才給購買這個樓盤的買房人辦理按揭貸款。
開發商五證是哪五證
開發商應當具備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具體介紹如下: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開發商已經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后,取得的能夠證明開發商對相應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權的權利憑證,該證由國土管理部門頒發。
開發商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后,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該證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頒發。開發商在開工建設之前,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才能進行施工建設。
開發商進行商品房預售之前,應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證由房屋管理部門頒發,未取得該證的,不能進行商品房預售。
五證齊全,是開發商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銷售的基本條件,基本條件具備,開發商后續的開發建設工作才能正常開展,房屋買受人的權利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所以,請大家在購買商品房之前,應注意審核開發商的五證,從而把買房的風險降到最低。